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2011〕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市政府决定从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市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安主责、全民参与、综合整治、齐抓共管”的原则,大力开展精细化的网格排查,努力实现消防监管全覆盖、无盲区、无盲点。深入开展大规模的集中行动,形成围剿隐患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严格奖惩,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力维护全市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努力达到“八个百分之百、四个大幅提升”的目标,即所有社会单位场所检查率、消防“乱点”区域排查整治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率、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排查发现的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率、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消防宣传教育提示率均达到100%,实现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公安机关消防监管水平、社会单位自我管理层次、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的大幅提升,有效预防亡人火灾事故,全力遏制较大及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17日至31日)。各县区政府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动员各县区、各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2月6日)。各县区要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动员全社会力量,对辖区所有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场所,突出以前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和其他影响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或行业等重点,全面进行排查,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和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