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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节能重点项目的通知

淄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节能重点项目的通知
(淄经信节字〔2011〕96号)


各区县经信局、财政局,高新区、文昌湖区经发局、财政局,市属及以上企业:
  为加强和规范项目申报工作,切实抓好2012年的节能重点项目建设,现将2012年节能重点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1、节能技术产业化项目。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中确定的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改造等工程的核心技术产业化项目,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核心技术、装备产业化项目,“三废”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核心技术产业化项目。
  2、节能示范项目。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中确定的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区域热电联产、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节能监测和服务体系建设、能源信息化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高用水行业(电力、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化工、造纸、纺织等)的节水技术改造和矿井水利用项目。
  3、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示范项目。主要包括共伴生矿综合开发利用、木材节约代用、工业废渣、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利用项目,再生金属、废弃塑料等再生资源的再利用项目,通用机械、专用机械、办公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及其零部件的再制造项目,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示范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在建或新建项目,且2012年内能够竣工。
  2、凡申报节能重点项目的企业,应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汇总表》(附件1、2、3),并提供有关材料(附件4)。企业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备查,并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采用A4纸规格,按申报材料要求打印目录,并按顺序加封装订成册。各区县项目由区县汇总上报,市属及以上企业直接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和市财政局。上述书面材料于2012年1月20日前报送市政府节能办综合管理科与市财政局工交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相关表格可从淄博经信网(www.zbeic.gov.cn)下载。
  三、项目管理
  项目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汇总整理后列入我市节能重点项目库。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政府节能办将从中筛选具备条件的项目,推荐申报国家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国家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国债项目、省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项目、市“三个节能30项”等重点项目计划,争取国家、省、市相应财政资金扶持。
  市政府节能办联系人:窦承运
  联系电话:3188207
  电子邮箱:zbjnb001@163.com
  市财政局联系人:于皓
  联系电话:3887107
  电子邮箱:3887108@163.com

  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表
  2、项目基本情况表
  3、项目汇总表
  4、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5、节能、循环经济效果分析评价报告内容提纲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1
  企业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隶属关系 银行信用等级 
是否是重点用能企业 清洁生产审核状况清洁生产审核起止时间 是否是循环经济型企业省级 
验收单位 市级 
职工人数 其中:技术人员(人) 有无国家认定的技术中心国家级 
省级 
市级 
企业总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净值 资产负债率 
企业贷款余额 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 短期贷款余额 
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国内市场占有率,上年度能源及相关资源消费量 
企业经营情况   2009年2010年2011年
销售收入   
利  润   
税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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