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要注重实地调查、注重案件听证,实行受理、审理分开、实行案件责任制、完善案件研究形式,积极探索行政复议简易程序,注重调解,力争案结事了,取得社会效益和法律效益双赢的效果。
21积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发挥制度和复议委员会专家的作用。
22深入开展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规范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按时按要求报备;完善内部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审查纠错工作;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有关制度的落实。
23加强专门监督力度。继续保持行政监察的高压态势,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企业服务工作和重大在建项目专项监督监察;全面推进电子监察系统;积极探索推行干部作风绩效评估体系。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按照“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方针进行财政审计、绩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
24严格行政问责。认真执行《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进行行政问责。
七、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
25落实多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宣传培训学习制度。继续执行领导干部学法、政府常务(市长办公)会议学法、中心组学法、公务员学法制度,提高全市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和“五五”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氛围。加大对党校党青干班、科级干部班、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力度。
26继续抓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加强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督促和指导,提高示范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充分发挥示范单位在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中典型带动作用。
27完善依法行政统计制度,修订、充实、完善依法行政的各项指标、参数,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统计报表。
28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监督和协调机制。认真落实依法行政目标考核,抓好考核结果的运用环节,做好反馈和整改。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借鉴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的成功做法,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对不履行依法行政职责,导致严重违法问题发生的,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