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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2012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深化改革,明晰产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力度,切实做到“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对尚未均分到户的集体林地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平均分配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每个农户,充分调动广大群众造林护林的积极性。有条件的地方要支持和鼓励农户通过林权管理中心(站、所),采取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促进集体林权规范流转,实现林业规模经营,提高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生态廊道建设要重点搞好土地调整,将调整后的廊道两侧土地确定为固定林地,实行业主经营,11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土地调整和隔离沟开挖工作。

  (三)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一要保证苗木质量。主干公路两侧栽植绿化观赏树种的胸径必须在5公分以上,干高1.8米以上;生态廊道和农开项目区林网建设,杨树苗高必须达到4米以上,胸径2.5公分以上;一般农田林网杨树苗高必须在3米以上,胸径2公分以上;环城快速通道两侧补植大叶女贞干高要达2米以上,胸径5公分以上,柳树干高2.5米以上,胸径8公分以上。二要确保栽植质量。栽植杨树要坚持实行大坑、深栽、透浇水,树坑直径和深度不低于60公分,栽后及时浇透水高培土。各类工程造林要优先采用当地苗木,坚持先挖坑、后起苗,随起随栽,不栽过夜苗,防止树苗水分丧失和夜间低温冻坏树苗。对新栽幼树要认真清理营养带,保证幼树成活和正常生长;对集中连片栽植的树木,要保证纵横成行,形成景观。三要创新造林模式。积极探索和推广林粮间作、林花间作、林菜间作、林药间作、林草间作、林禽一体等造林模式,既提高林业生态建设总体经济效益,又解决农民近期收益问题。

  (四)及早安排,抓好育苗。一要及早安排。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及早安排好育苗工作,做到苗木数量充足,品种对路,质量可靠。二要充分发挥国有场圃、育苗专业村、专业户的骨干作用,实现育苗规模化、科学化、基地化、专业化。要注重培育大规格果树苗木,为打造果树专业村奠定坚实的苗木基础。三要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育苗新技术。杨树要重点推广107、108等速生、优质、抗病虫品种,力争做到就地育苗、就地造林,提高造林成活率。

  (五)多方筹资,加大投入。一要多方筹措资金。各县(市、区)要按照《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的要求,每年安排不低于县级财政预算支出1%的资金投入林业生态建设;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大对林业生态建设的信贷投入,积极向花农、林农、果农发放贴息贷款、小额担保、联保贷款。同时,积极吸纳社会资金支持林业生态建设。二要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2012年度市级以奖代补资金仍将重点用于扶持花卉苗木品牌打造和鲜切花发展。对积极发展《许昌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振兴规划》中确定的主导花木品种和鲜切花品种的花木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努力打造一批全国、全省知名品牌,形成品牌优势。各县(市、区)生态建设扶持资金也要及时足额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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