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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2012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许昌新区林业生态建设

  突出发展高档花卉苗木,打造许昌新区生态建设新亮点。通过种植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村镇经济、自然条件和传统优势,大力发展石楠、紫薇、大叶女贞、悬铃木、栾树、蜡梅等市场前景广阔、品质优良的花卉苗木品种,形成布局区域化、生产规模化、经营集约化、产品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的绿色产业基地。完成林业生态建设任务1万亩,其中石武客运专线与京港澳高速之间花卉苗木3260亩。

  3.生态廊道网络建设

  按照II级廊道(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等)两侧各栽植10行以上树木、绿化宽度20米以上标准;Ⅲ级廊道(省道、景区道路等)两侧各栽植5行以上树木、绿化宽度10米以上标准;IV级廊道(县乡道)两侧各栽植3行以上树木,绿化宽度5米以上标准,完成生态廊道建设2.53万亩。全市辖区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主要廊道全部完成绿化任务。突出抓好311国道许昌至鄢陵段完善提升工作及311国道许昌至襄城段高标准绿化工作。

  4.中幼龄林抚育工程

  加强森林抚育,提高林地生产力,维护森林生态系统稳定健康,提高森林质量和效益。完成中幼龄林抚育工程2.88万亩,作业方式全部为抚育间伐。

  5.村镇绿化工程

  按照“速生树种围村、乡土树种上路、果品树种进院、闲置土地建园”的基本原则,对村庄内所有的道路、庭院、坑塘进行全面绿化。完成村镇绿化任务7100亩,绿化村庄115个,新建31个市级林业生态示范村。

  6.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按照一般平原农区农田林网网格面积控制在300亩以内、沙区林网网格面积控制在200亩以内的标准,完成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2.12万亩。

  7.城区生态绿化工程

  按照“道路绿化形成景观,广场游园形成精品,出入市口形成靓点”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深化园林改革为动力,突出道路绿化建设重点,继续推进城区绿化建设,完成城区绿化建设工程63项,其中新建工程26项,续建工程2项,改造完善工程35项。新增绿地1190亩,改造绿地267亩。

  (三)责任单位及具体任务

  禹州市 责任人:王友华

  1.完成新增花卉苗木面积5700亩(含鲜切花2000亩)。

  2.完成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3.1万亩。

  3.建设和完善农田防护林工程6000亩。

  4.完成生态廊道建设6200亩,按照省定生态廊道建设标准,突出抓好郑尧高速7.6公里、永登高速11.8公里、禹神快速通道4公里未达标路段补植补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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