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产后保健:
产褥期要加强产后家庭访视服务,应由受过培训的医务人员在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产妇分娩信息后的3-7天内入户了解产褥期产妇及新生儿的健康状况和问题,及早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避免各种产后并发症及后遗症。
项目地区未住院分娩的产妇应至少访视3次,首次访视应在产后24小时内,第2次访视在产后3天,第三次访视在产后28-30天。访视内容包括对孕期患有高血压和贫血的产妇应在随访时予以复查。
重点服务内容:
①孕前保健:
项目地区凡开展孕产期保健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均应提供相应的孕前保健。为夫妇双方提供孕前保健知识、咨询与指导、孕前医学检查。
所有医疗保健机构均应开展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为准备怀孕的夫妇提供生育、生理、心理基本保健知识,对影响健康与孕育的生活方式、饮食营养和环境等因素,以及出生缺陷及遗传疾病的防治等进行健康教育与咨询;可采取健康讲座及健康资料的发放、科普录像及咨询等方式进行。
在健康教育与咨询的同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2007年卫生部颁发的《孕前保健服务工作规范》要求,为准备怀孕的夫妇提供孕前医学检查,重点检查内容为专业妇科检查及相关辅助检查。其中,乡镇卫生院至少要进行血常规及尿常规检测;县级医院要进行血常规、尿常规、阴道分泌物检查、肝功能、乙肝表面抗原、HIV、梅毒、血糖等检测。
对准备怀孕夫妇的健康状况做出初步评估。针对存在的可能影响生育的健康问题,提出建议。
进行健康管理,对患有影响孕妇和胎婴儿健康的疾病(如贫血)进行重点管理,动态掌握疾病的治疗情况、健康的恢复情况以及叶酸或铁剂的补充情况。
②营养指导:
项目地区的医务人员均应根据孕妇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给予营养指导,使孕妇体重增长在合理范围,同时对有妊娠合并症的孕妇应进行重点指导与管理。
项目地区的医务人员均需加强有关孕期营养指导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医务人员不仅要帮助准备怀孕的妇女建立合理平衡营养饮食习惯,还要给予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贫血妇女应用铁剂的指导,增加铁剂使用的依从性。
项目地区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建立营养咨询门诊,对贫血、妊娠期糖尿病孕妇进行重点指导。
③孕产期危重症的识别和救治:
通过人员能力建设,加强产科医疗保健人员对孕产期常见的并发症、合并症的识别、管理,重点包括通过对孕妇本次妊娠情况、既往孕产史、内/外科合并症、妊娠并发症等的识别,进行孕早、中、晚各期的危险因素筛查,纠正孕期危险因素,预防并发症,尽量为安全分娩做好各种准备。
加强各种孕产期危重症的抢救和处理,重点要加强乡级对转诊时机的掌握、转诊前准备和处理以及转诊过程中的陪护和处理。
④孕期贫血的预防和治疗:
加强对医疗保健人员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孕前保健时医疗保健人员应指导准备怀孕的妇女建立健康生活行为,改变不良的饮食习惯,避免偏食、挑食,并指导停用影响叶酸代谢的药物。对有特殊疾病(如寄生虫病等)的妇女,应同时针对病因适当进行治疗。
对于有高危因素、贫血高发地区、既往妊娠时发生巨幼红细胞性贫血的妇女,还应加强补服叶酸的指导及依从性。
孕期检查时,应指导孕妇定期检测血红蛋白,并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补充铁剂,及时纠正贫血,增加服用铁剂的依从性咨询。做到对中重度贫血孕产妇的专案管理。对于重度贫血孕妇,应转诊到有输血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分娩。
⑤高危孕产妇管理:
在妊娠各期均应对孕产妇进行危险因素筛查,发现高危孕产妇及时纳入高危孕产妇管理系统。对每一例高危孕产妇均要进行专册登记、管理、随访。
对本级不能处理的高危孕产妇,应转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作进一步检查、确诊。对转回的孕产妇应按照接诊医院的处理意见进行观察、治疗与随访。危重孕产妇转诊前,转诊医疗机构应与接诊医疗保健机构联系,同时进行转诊前的初步处理,指派具备急救能力的医师护送孕产妇,并携带相关的病情资料。
项目地区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开设高危门诊,指派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经验的医生承担会诊、转诊,并作好记录。及时将转诊评价及治疗结局反馈至转诊单位。
(2)儿童保健服务内容
常规服务内容:
①新生儿保健:
A.新生儿访视:
新生儿访视是产后访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由受过培训的专职妇幼人员入户提供。住院分娩的新生儿,按照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访视,第1次访视应在出院后7天内,需要入户访视;第2次在婴儿28-30天,可与到乡(镇)卫生院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同时进行。正常足月新生儿可由乡或村医生访视,高危新生儿应由乡、村两级医生共同访视。通过新生儿访视,大力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为母亲提供切实的母乳喂养指导,分析并解决母乳不足的问题。加强社区参与支持改善新生儿的健康状况,使村医和家长学会识别新生儿危重症和异常情况,尽早发现或积极预防新生儿期感染性疾病。根据季节注重新生儿保暖,预防硬肿症的发生。对早产/低出生体重等高危儿进行3次以上访视管理,注重喂养和疾病预防。
B.新生儿危重症救治:
加强新生儿危重症的识别和救治的能力,项目地区在本周期项目结束前,县级至少有1所医疗保健机构建立新生儿急救中心;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接受过新生儿危重症急救培训的儿科或内科医生,开辟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新生儿危重症转运绿色通道,建立健全救治工作制度和管理流程。通过培训,重点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对新生儿危重症状的识别、转运适应症的掌握、转运前准备和处理及转运过程中的护理能力,使危重新生儿能够得到及时救治。
②0~6岁儿童健康管理:
健康体检与生长监测:项目地区对0~6岁儿童进行定期健康体检,按照第一年健康体检4次(即3、5、8、12月龄),第2-3年每年健康体检2次(即18、24、30、36月龄),之后每年健康体检1次的频次,完成各次体检的内容,并监测和记录儿童生长与发育状况,早期发现健康问题并及时干预,对生长异常情况给予指导,重点预防生长迟缓和贫血的发生。
重点服务内容:
①营养与喂养指导:
在加强爱婴医院管理的基础上,培训乡村医生随访过程中母乳喂养咨询指导的技巧。大力宣传母乳喂养喂养的好处,强调早开奶,及时发现母乳喂养过程中的问题,及时给予科学的指导,鼓励纯母乳喂养至婴儿6个月。在定期健康检查时,根据“母子健康手册”中的喂养评价表,对儿童进行喂养情况评估,并指导家长在婴儿6个月后合理进行食物转换,有针性地对家长进行喂养指导。还应建立儿童营养状况监测体系,对早产低出生体重、营养不良、贫血儿童进行登记和重点指导,并对中重度营养不良、中重度贫血儿童进行专案管理,预防和减少营养性疾病的发生。
②早期发展:
指导母亲及儿童看护人了解儿童身心发育的正常过程,因地制宜开展活动,介绍简单、有效的交流与玩耍的方法,促进儿童感知觉、运动、语言、社会交往能力的发展,保证儿童早期健康发展。
项目地区,在定期健康体检的同时对儿童进行发育监测,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需开展儿童发育评估和指导,早期发现发育偏差儿童并进一步干预。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提供发育筛查服务。指导家长对儿童进行早期综合发展促进的训练,通过因地制宜的活动促进儿童各方面能力的发展。
③常见疾病与伤害预防:
大力宣传儿童计划免疫的重要性,健全冷链系统和儿童计划免疫登记制度,关注流动人口中儿童的计划免疫。对乡、村医生进行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的培训,使其对儿童常见病进行及时、合理的治疗,早期识别儿童危重症并及时转诊。指导家长合理护理疾病儿童,早期识别儿童危重症并及时就诊。宣传伤害对儿童的危害,提高家长的防范意识,指导家长注意儿童溺水、道路交通伤害、跌落、烧烫伤、中毒和呼吸道异物等儿童常见伤害的预防。
3、技术人员能力建设
(1)短期培训:采用二级培训方法进行培训。参加由国家级师资授课的母子健康综合服务国家级培训班,培训内容为:《孕前保健服务指南》、《孕产期保健服务指南》、《儿童保健服务指南》、《新生儿危重症救治指南》、《母子健康手册》及《母子健康手册使用指南》、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技术规范等相关内容,对我省、地(州)、县的相关专业骨干人员进行师资培训,然后由省、地市级师资对县、乡级医务人员,县级师资对村卫生人员进行相应的逐级培训。
(2)临床进修和专家蹲点:
①临床进修:
项目地区根据本地区情况安排县、乡级医务人员分期、分批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尤其重点培养新生儿危重症急救医务人员。
②专家蹲点:
项目地区每年至少选派1名省级新生儿科专家和1名产科专家定期对项目县进行考察评估和技术指导,并在项目第二年对项目县开展蹲点指导工作,在每县蹲点累计时间不少于1个月/年。项目县也相应开展对乡镇卫生院的专家蹲点工作,蹲点专家由县级综合医院或者县级妇幼保健院派出,在每乡蹲点累计时间不少于1个月/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