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领导、齐抓共管。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面推进。从实现消除地方病的战略高度出发,巩固已经取得的防治成果,制定有针对性的策略和措施,全面推进防治工作。
(三)因地制宜、科学防治。根据地方病流行特点和防治工作进展,科学制定相关技术措施,确保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突出重点、防管并重。着力解决防治工作的难点,推进防治措施全面覆盖。切实加强防治工作的后期管理,确保基本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目标如期实现。
三、防治目标
(一)总目标建立与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方病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防治措施,基本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到2015年,全省85%以上的县(市、区)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全省地方性氟中毒发病率达到国家控制标准;基本查清我省高砷水源分布及对人群的危害,全面落实降砷改水措施;儿童大骨节病X线检出率下降到10%以下。
(二)具体目标
1碘缺乏病
持续消除碘缺乏病,到2015年全省9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有效预防地方性克汀病的发生;人群碘营养水平总体处于适宜状态;进一步巩固防治成果,保持防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2地方性氟中毒
(1)到2013年未改水病区村80%落实降氟改水措施,到2015年全面落实所有病区村降氟改水措施。
(2)到2013年对水质不合格、运行不正常、停用、报废的改水工程进行修复、重建或改建,强化已建改水工程的后期管理与病情监测,确保水质符合国家农村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3)到2013年、2015年农牧区居民户低氟砖茶覆盖率分别达到50%、70%以上。
(4)病区中小学生和家庭主妇防治知识知晓率到2013年分别达到70%和60%,到2015年分别达到90%和80%。
(5)对重症氟骨症病人得到有效救治。
3地方性砷中毒
(1)以县为单位每年度完成20%的村高砷水源筛查,在高砷区以村为单位开展病情调查,到2015年调查覆盖率达到100%。
(2)落实降砷改水措施,到2013年改水率达到70%,到2015年改水率达到100%。
(3)病区中小学生和居民防治知识知晓率到2013年分别达到60%和50%以上,到2015年分别达到80%和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