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卫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卫党发〔2011〕44号)
为全面贯彻自治区教育工作会议及《宁夏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推动《宁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的实施,切实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县(区)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教基[2011]41号)精神,结合中卫实际,现提出我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强化思想认识,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高度重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发展的战略性任务,以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改造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为重点,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统筹城乡、加强薄弱、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目标任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不断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因地制宜推进适度规模集中办学,积极探索完善城市优质学校委托管理农村薄弱学校的办学新模式,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规划布局、办学条件、生均经费、生源分布、师资水平、教育管理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基本均衡,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模适中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师资配备均衡化、教育管理精细化、教育质量优质化,确保沙坡头区、中宁县于2014年,海原县于2016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加快学校布局调整,统筹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1、进一步调整优化学校布局结构。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区学校布局规划>的通知》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规划布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将学校布局调整与城市化进程、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把握今后一段时期人口变化趋势,既要方便学生就学,又要注重规模效益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加快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步伐。结合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对农村中小学校进行全面规划、改造和建设。本着“方便群众、方便学生入学”的原则,按照“高中向市区集中,乡(镇)办好初级中学,农村办好中心学校,山区逐步实行寄宿制办学”的思路,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有计划、有步骤地撤并一些生源逐步萎缩、基础设施差的农村学校。通过布局调整,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重组,集中人力、财力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