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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2011年秋季万人暨各类毕业生有组织转移就业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2011年秋季万人暨各类毕业生有组织转移就业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1〕1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固原市2011年秋季万人暨各类毕业生有组织转移就业工作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固原市2011年秋季万人暨各类毕业
  生有组织转移就业工作考核方案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县(区)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秋季万人转移工作的通知》(固政办发[2011]92号)和《关于做好各类毕业生转移工作的通知》(固政办发[2011]109号)的落实情况,现就2011年全市秋季万人暨各类毕业生有组织转移就业工作制定以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考核时间
  1、秋季万人有组织转移就业考核时间:2011年11月 1日-5日。
  2、各类毕业生有组织转移就业考核时间:2011年12月 3日- 5日。
  三、考核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 伦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秘书长
  副组长:廖传海  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尹正兴 固原市劳动就业服务(劳务经济)局局长
  成 员:陈广洲 固原市劳动就业服务(劳务经济)局副局长
  王 博 固原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
  王国栋 固原市驻新疆劳务管理站站长
  方德华 国家统计局固原调查队农村驻户科科长
  田 嘉 固原市劳动就业服务(劳务经济)局综合管理科科长
  买智勇 固原市驻新疆劳务管理站干部
  四、考核范围
  (一)2011年9月1日-9月31日各县(区)政府组织向新疆组织拾花任务完成情况。
  (二)2011年8月1日-9月31日各县(区)政府组织向中粮屯河惠农高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番茄采摘、加工和中宁县、惠农区、灵武采摘枸杞、蔬菜脱水加工等地及市、县(区)支柱产业、龙头企业有组织转移就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2011年6月1日-11月30日各县(区)政府向江西联创光电集团和江苏丹阳市毛纺织、华凯线束、鸿晨光学等公司及其它用工企业组织各类毕业生转移就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五、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转移就业人数情况(赋分70分)。
  1、完成市政府下达进疆拾花任务指标得30分,超额不加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减0.30分,减完30分为止。
  按照市政府下达进疆拾花的任务数,由固原市驻新疆劳务工作站以固原火车站实际出票人数,结合实地拾花人数进行实地抽查,以实地抽查数为准。
  2、完成市政府下达中粮屯河等企业转移就业任务指标得20分,超额不加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减0.20分,减完20分为止。
  按照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数,中粮屯河等企业惠农高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番茄采摘、番茄加工和中宁县、惠农区、灵武采摘枸杞、蔬菜脱水加工等地和市、县(区)支柱产业、龙头企业用工就业人数,由市考核组以各县(区)上报市劳动就业服务局人数,结合实际在企业就业人数进行实地抽查,以实地抽查数为准。
  3、市政府下达各类毕业生转移就业人数任务指标赋分20分。
  (1)完成市政府下达江西联创光电集团公司转移就业人数任务指标得8分,超额不加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减0.08分,减完8分为止。
  (2)完成市政府下达江苏丹阳市毛纺织、华凯线束、鸿晨光学等公司转移就业人数任务指标得7分,超额不加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减0.07分,减完7分为止。
  (3)完成市政府下达其它用工企业转移就业人数任务指标得5分,超额不加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减0.05分,减完5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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