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粮食流通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1〕1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粮食流通监管,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市人民政府原则同意《固原市粮食流通监管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固原市粮食流通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粮食流通监管工作,充分发挥粮食、工商、质监、卫生、物价等部门的职能作用,维护粮食流通的正常秩序,根据《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有关规定,建立粮食流通监管工作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和相关的配套政策,按照有利于依法管粮,搞活粮食流通的工作原则,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固原”为工作目标, 以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基本要求,建立统筹协调、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克服执法缺位、错位等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创新监管方式,不断提高粮食监管水平,稳步推进依法管粮的工作步伐,营造良好的粮食流通环境,确保粮食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保证粮油市场供应。
(二)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粮,不断提高全社会粮食流通管理水平。
(三)坚持严格联合执法,规范粮食市场秩序,维护粮食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搞好协调配合,建立粮食流通监管长效机制。
(五)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采取各部门专项检查和各相关部门联合定期检查的方式开展全市粮食监督检查工作。
三、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