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策法规处(安全监督处)。
承担水文发展与改革的重大专题研究,拟订全省水文相关政策;负责全省水文水资源监测设施的管理与保护,协助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侵占、损毁、破坏水文水资源监测设施的违法案件进行查处;负责全省水文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
拟订全省水文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组织编制全省水文系统年度部门预算与决算;承担省水文局并指导设区市(鄱阳湖)水文局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
(四)科技处。
负责全省水文技术管理工作,编制全省水文科技发展规划;归口管理技术标准规范贯彻执行和科技项目的申报、技术鉴定管理工作;负责水文对外合作与交流,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五)建设管理处。
拟订全省水文基础设施站网建设规划,负责全省水文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重大技改项目、基建项目前期工作及项目的建设管理;承担水文统计工作。
(六)水文监测处。
负责水文测验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全省水文测验工作;组织水文应急抢测工作;负责水文监测计量器具检定。
(七)水情处(防汛抗旱处)。
负责组织全省水、雨情的分析、预测、预报;承担全省防汛抗旱水情信息系统的开发、运行、管理;负责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网络建设与研究;负责全省墒情监测、分析及预报,收集墒情资料并编制土壤墒情公报。
(八)水资源处。
负责组织全省水资源(地表水和地下水)的调查评价以及动态监测、分析、预报工作;承担水资源监测评价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
(九)水质处。
负责江河湖库的水质常规监测,承担全省水功能区、界河、水源地、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承担水质资料的审查与汇编工作;参与重大突发水污染、水生态事件的应急监测及处置工作;承担水资源监测预警系统的开发建设和运行管理。
(十)水文资料处。
负责全省水文资料的汇交、审定、裁决和刊印工作;负责水文资料整编及分析、研究、管理与使用,做好水文资料为社会服务工作;负责水文数据库系统的开发、建设、维护和应用工作。
(十一)通讯信息处。
负责全省水文通信网络的规划、建设;负责水文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负责本系统水文信息化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和培训;指导全省水文信息化应用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管理江西水文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