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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入实施商标战略工作部门职责和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入实施商标战略工作部门职责和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1〕14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深入实施商标战略工作部门职责》、《江苏省深入实施商标战略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江苏省深入实施商标战略工作部门职责

  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苏政发〔2010〕11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144号)精神及相关单位职能,现就深入实施商标战略工作部门职责明确如下:
  省委组织部: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商标战略知识的专题培训,把商标理论和品牌建设知识有机纳入各级党政干部和各类人才培训计划。
  省委宣传部:整合媒体资源,加大对商标战略知识、区域品牌、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以及商标保护维权等方面宣传展示的力度。
  省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不断提高商标侵权案件的审判效率和审理水平;深入推进包括商标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与其他知识产权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不断加强重大商标刑事案件移送衔接工作;按照“被动保护,个案认定”的原则,切实做好司法认定驰名商标案件的审理和备案工作。
  省检察院:及时批捕、起诉严重侵犯商标权的刑事案件,不断提升对重大商标侵权刑事案件的打击力度;督促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商标保护重点案件的会商、移送和衔接工作;加大对涉及商标的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监督力度,不断提升对商标权的司法保护效能。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在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经济体制改革措施中有机纳入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研究落实重点行业和重要产业品牌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品牌与技术良性互动;做好驰名、著名商标企业项目省级审批、核准、备案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工作。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在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方面的政策扶持工作;加大对中小企业品牌发展资金扶持的力度;对省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以及基地内成员企业,在煤电油气等生产要素和原材料保障供应、重点项目建设、重大资产重组、企业融资、企业管理人员经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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