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村级学校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印府发〔2007〕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巩固“普九”成果,切实改善村级学校办学条件,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实际,现就我县村级学校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村级学校危房改造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村级学校危房改造是造福后代、惠及子孙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事关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加快村级学校危房改造,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科教兴县”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农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印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村级学校危房改造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承担起历史责任,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目标任务和改造原则
(一)目标任务。从2007年起,用5年时间实施村级学校危房改造工程,新建、扩建和维修相结合,基本消除村级学校现有危房。
(二)改造原则。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原则,整合村级学校危房改造资金;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坚持“经济、实用、安全”原则,与其它工程项目实施相结合,避免重复建设。
三、实施村级学校危改工程的主要措施
(一)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在开展全县村级学校危房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危房档案,完善村级学校校舍及其它设施建设的管理数据库。对照危房档案,结合资金筹措情况,制定年度改造计划,进行工程报建,分步实施。制订工程项目规划必须与实施条件有机衔接,避免在自然灾害频发和其它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区域选择校址。
(二)开源节流,拓展筹资渠道。采取政府投入、部门分解、社会捐助的办法,建立健全危改工程投入经费保障机制。把维修、改造和建设村级学校危房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县教育局筹集100万元,县财政解决50万元,县直各部门共同筹集50万元,作为改造基金。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工程项目建设涉及的土地使用费、图纸设计费、地勘费、监理费等,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工程的有关政策进行减免。
(三)加强监管,确保质量。据实编制项目预算,对危改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校舍及其它设施建设要因地制宜,严禁不切实际的高标准建设。严格工程建设基本执行程序,加强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管理,督促工作进度,及时进行项目工程结算和审计。有关部门要适时对村级学校危房进行安全检查,做到早发现、早维修和早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