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

  三、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
  (一)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是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是气象业务与科研的重要基础。今后我县将着力加强以城区、乡镇、集镇为中心、覆盖全县的中尺度多要素地面自动站监测网、雷电定位网建设,力争每年建成 3-4个自动气象站或雨量站,布设1-2套闪电定位仪。
  (二)建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平台。气象信息系统是基础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省地级气象信息网络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建成联通县、乡政府及县有关部门的气象信息高速传输网络,提高气象信息的存储、加工和分发能力。将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筹安排。完成乡镇自动气象站布点建设,形成完整气象情报资料系统,为领导决策和项目论证评估提供科学详实的依据;完善气象卫星接收应用系统;建成雷电监测预警系统;完成移动雷达构建,提高区域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依托梵净山西线旅游建立包括负氧离子在内的生态立体监测系统,对外发布空气质量报告;完成干旱监测站建设,提高区域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并按照各自职责相互及时通报预报、预警信息。
  (三)建立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印江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江自治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组织协调顺畅、部门分工明确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重点强化对干旱、暴雨、大风、大雾、雷电、内涝、寒潮等气象灾害预警预报和应急响应能力。坚持避害与趋利并举,建立和完善以电子显示屏、移动气象台为技术平台的气象灾害应急预警系统,力争做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规划建设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中心,各相关部门要积极解决指挥中心的选址、建设等问题,确保“十一五”期间建成使用。切实加强气象灾害监测、调查、鉴定和影响评估的能力建设,增强对农林果业病虫害、城市积涝、雷击灾害、有毒有害气体及区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气象预警和应急保障能力。
  (四)健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按照“以人为本、无微不至、无所不在”的要求,强化气象公共服务职能。建立以电视天气分区预报系统、电子显示屏、气象服务网、防雷减灾网、手机短信、96121语音自动答询为技术平台的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加快建立公路、水路等专业气象监测预警服务系统,努力提高低能见度、积雪、结冰、暴雨、大风等灾害性天气的预警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积极做好城市积涝和大气污染等城市气象灾害的动态监测和预警预报。广播、电视、网络、通信等媒体要密切与气象部门的合作,依法做好公共气象信息的传播工作。
  (五)抓好气象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开放、合作、创新的要求,以气象科技项目和业务岗位为依托,大力培养适应新时期我县气象事业发展的创新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将气象科技人才与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我县人才培养计划,给予政策扶持。加大气象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投入力度,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气象科技教育,提高气象队伍的整体素质,造就一支适应气象事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