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
(印府发〔2007〕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黔府发〔2006〕41号)及《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铜署发〔2007〕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更好地为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加快我县气象事业发展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我县是受气象灾害影响较严重的地区之一,气象灾害种类多、强度大、频率高,占自然灾害的80%以上,暴雨洪涝、干旱、冰雹、雪凝、雷电、秋风、霜冻和大雾等气象灾害以及暴雨、干旱等引发的地质灾害、植物病虫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对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都造成极大影响,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给国家和社会造成巨大损失。我县地处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光、热、水和空中云水资源等气候资源丰富,具有巨大的开发潜力,将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有巨大的经济、环保和生态价值。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提高防御灾害的能力和水平,合理开发、科学利用和有效保护气候资源,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方向,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站台”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观测基础,加快科技创新,提高预报预测水平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具有先进水平的气象现代化业务体系,提升气象事业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与支撑能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
(二)奋斗目标。到2010年,初步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建成覆盖全县的防灾减灾气象信息发布和火箭、高炮人工增雨防雹作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