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青岛市专利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区(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专利申请人:
根据《青岛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青财教〔2010〕4号),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度青岛市专利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标准
资助范围:
(一)我市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含外资及外资控股企业)和有经常居所的个人在2011年度内提交的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以专利申请日为准),2011年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以及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以授权公告日为准);
(二)我市境内2011年专利申请量超过100件的企事业单位在2011年当年提交的专利申请。
资助标准按照《青岛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青财教〔2010〕4号)执行。
二、申报材料
(一)属国内发明专利申请的,需提供《青岛市专利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费缴费收据;
(二)属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需提供《青岛市专利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发明专利证书(或授权通知书);
(三)2011年专利申请量过百件的单位提供《青岛市年专利申请量过百件单位资助申请表》(附件2)、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专利申请缴费收据;电子版请发至邮箱qd12330@163.com
(四)属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提交《青岛市专利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及专利权证书;
以上材料提交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查验后退还。企事业单位申请资助还需提交单位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个人申请资助还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三、材料申报时间
2011年12月1日~2012年2月29日,过期不予受理。
四、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青岛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知识产权窗口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市南软件园12号楼6层知识产权窗口
联系人:于珊珊 赵蕴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