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1]1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2011年国庆节即将到来,为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的各项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和旅游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丰富多彩、安定有序的黄金周,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根据
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关于做好2011年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山西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组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市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假日旅游工作的重要意义
通过全国假日经济运行实践证明,假日旅游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在拉动需求、刺激消费、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国庆节前夕,第六届中博会和第十届大同云冈文化艺术节将隆重召开,做好“两节一会”期间的假日旅游工作,显得更为重要。因此,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假日旅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紧紧围绕第十届大同云冈文化艺术节的活动主题,按照“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在总结以往假日旅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及早谋划、提前部署,迅速启动假日旅游协调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搞好工作落实,努力使今年的“十一”黄金周成为活动更安全、市场更有序、内容更丰富、服务更优质、效益更突出的旅游黄金周。
二、严格责任,切实保障假日旅游工作安全有序
国庆期间,游客将比平时大幅增多,安全压力也必将加大,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从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出发,把保障假日旅游安全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开展安全检查,认真排查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切实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假日旅游安全有序。
1、强化对游客密集场所和节庆娱乐活动的安全监管
假日期间,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各类游客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要结合今年我市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重点加强对交通集散地、旅游住宿设施、旅游景区景点、大型游乐设施、餐饮娱乐场所等游客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增强安全保障能力。同时,要严格假日期间各类节庆娱乐活动的安全监管,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审查和监管措施,严防群死群伤等恶性事件发生。
2、强化对道路交通和卫生消防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