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2011年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1]1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委、局、办、企事业单位,各驻同国省属企事业单位:
大同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组办公室制订的《大同市2011年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大同市2011年推进实施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29日省政府召开的山西省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中央文明办、公安部《2011年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指导意见》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山西省2011年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4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文明交通水平,创建一个路畅人安的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题
关爱生命、文明出行
文明交通、礼仪大同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大同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计划实施。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郝月生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法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苏 珍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薛 凯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王 荣 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赵 杰 市文明办副主任
王希术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兴芳 市依法治市办常务副主任
李胜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石 淮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海宁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毓智 大同市军分区后勤部部长
薛宏文 武警大同支队副支队长
张 旭 大同日报社总编辑
王志强 大同广播电视台常务副台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