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完善终身教育学习网络。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提供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构建能够满足学习者个性化需要的终身教育体系,努力建设学习型城市。发挥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举办高等继续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稳步发展成人学历教育,特别是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41.加快发展职业导向的非学历继续教育,开展大规模的知识更新和技能提升培训。推进各行各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职业资格证书定期更新制度。鼓励个人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教育培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逐步实行在职人员带薪学习制度。到2020年,全市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70%以上。广泛开展社区教育,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建立健全社区大学、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和村(居)民学校四级社区教育网络。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努力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提高农民的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以老年大学为骨干,社区教育机构为依托,远程网络教育为主要形式,加快发展老年教育。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依法加强监管,创出一批社会培训品牌。到2015年,全市创建国家社区教育示范区2个、国家社区教育实验区2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3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4个,创建教育强区县2个,教育强乡镇15个。2011年,成立西安社区大学。(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科技局)
42.开发终身教育资源。完善教育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主动向社会开放学习场所和教育设施,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推进终身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及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免费开放范围,拓展其教育服务功能。积极推进西安数字化继续教育资源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建设能够惠及全市城乡、服务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和广大学习者的数字化终身学习资源库。进一步规范管理,不断提高考试质量,促进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健康发展。(市教育局、市工信委、市人社局、市体育局、市总工会)
43.积极推进西安广播电视大学转型,成立西安开放大学。(市编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二、体制改革
(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44.加强教育统筹和管理。加强统筹规划,促进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建立“省市统筹、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注重发挥乡镇政府在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中的作用。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区县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完善“市县两级办学、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普通高中教育管理体制。健全政府统筹、行业参与、社会支持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促进区域内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和资源共享。完善各级各部门职责,发展好、管理好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物价局)
45.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各级政府要切实转变教育管理职能,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行业准入、资金拨付、信息服务等方面的职责,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编办)
46.完善教育决策机制,建立教育决策公示、听证制度,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应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完善教育专家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在重大教育决策中的作用。(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法制办、市人社局)
47.完善各级教育科研网络,加强教育科研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教育科研激励机制,加强对各类教育发展规律和宏观教育政策研究,加强优秀科研成果的总结、推广和转化。2015年前,组建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研究室、市工信委、市编办、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二)办学体制改革。
48.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