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金融办等单位2011年西安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134号 2011年8月17日)
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气象局制定的《2011年西安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1年西安市政策性农业保险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市金融办 市财政局 市农委 市气象局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支农惠农政策精神,充分发挥农业保险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的保障作用,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帮助农户化解自然灾害风险,支持西安市农业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2011年陕西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1〕5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农业保险的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发展的工作部署,以保障农业生产为目的,以农户自愿为前提,逐步建立规范有序、覆盖主要农产品的农业保险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依法合规、自主自愿、稳步推进”的原则。
二、主要内容
(一)试点品种。
试点品种包括能繁母猪、奶牛、玉米、小麦。
(二)试点区域和规模。
根据《2011年陕西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统一部署,能繁母猪、奶牛保险在全市范围内采取重点扶持规模化养殖企业和小区的方式开展。玉米和小麦保险在临潼区、户县开展试点工作,试点面积分别为40万亩和50万亩。
(三)保险责任。
养殖业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种植业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为因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等,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各险种具体保险责任以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障金额。
以“低保障、广覆盖”为原则,确定保障水平和保障金额。养殖业保险保障金额原则上以保监会、农业部确定的能繁母猪每头1000元、奶牛每头3000-6000元为准;种植业保险原则上以国家统计部门公布的该农作物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为依据,确定保障金额:玉米每亩280元,小麦每亩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