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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务委会关于设立县选举委员会及办公室和信访组的决定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县选举委员会及办公室和信访组的决定
(2011年9月9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 玉人大发[2011]27号)


  根据《选举法》和《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条例》的规定,玉屏侗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决定设立县选举委员会,主持本县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县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信访组,其人员名单如下:

  一、县选举委员会

  主 任:杨春光 县委书记

  副主任:姚余良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黄继荣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张金菊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吴群英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杨建明 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

  邓序田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石光富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於 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运佩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陈 钊 县财政局局长

  舒秀刚 县民政局局长

  刘维锡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袁群仙 县司法局副局长

  姚巧云 县工会副主席

  杨 青 团县委书记

  詹启荣 县妇联主席

  二、县选举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张金菊(兼)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主任:吴群英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杨建明 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

  石光富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龙 军 康能方 吴英勇 侯 伟

  冯雪萍 姚 俊 石来云

  三、信访组

  组 长:舒选明 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

  成 员:万功云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姚 芬县信访局副局长

  吴承斌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姚 俊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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