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级标准:地级竹鼠扩繁场常年存栏能繁竹鼠1000只,年出栏竹鼠10000只以上。地级竹鼠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常年存栏能繁竹鼠500只,年出栏竹鼠5000只以上。
2、县级标准:县级竹鼠扩繁场常年存栏能繁竹鼠500只,年出栏竹鼠5000只以上。县级竹鼠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常年存栏能繁竹鼠200-500只,年出栏竹鼠2000-5000只以上。
3、养殖大户标准:存栏能繁竹鼠50只以上,年出栏竹鼠300只以上。
五、扶持奖励措施
1、达到地级标准的竹鼠扩繁场、竹鼠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除享受玉府发〔2011〕8号文件规定的奖励标准外,还可以连续4年享受地区财政每年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
2、达到县级标准的竹鼠扩繁场、竹鼠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按玉府发〔2011〕8号文件规定的奖励标准执行。
3、达到养殖大户标准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
六、工作重点
(一)加强扩繁场和规模场建设。一要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从2011年起连续5年,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50万元,重点支持扩繁场和规模养殖场在引种、圈舍建设等方面给予奖励性补贴。二要整合资金。各部门要围绕竹鼠产业发展,配套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做到项目围绕产业转,通过政府扶持、引导,不断巩固提高竹鼠规模养殖。三要拓宽融资渠道。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引导养殖场(户)树立诚信意识,争取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帮助养殖户解决资金难题。四要加快竹鼠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形成养殖场、协会、农户利益共同体,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走“企业带协会、协会联农户”的发展模式,维护好养殖户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竹鼠品牌培育。在加快竹鼠发展的同时,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树立品牌意识,加快商标注册,尽早申报原产地保护标识。采取企业化运作的机制组织专业化生产、开展精深加工、系列产品开发。同时,创新营销模式,扩大对外宣传,拓展消费市场,打造具有竹鼠自主知识产权的特色品牌,创造具有相当市场竞争力的品牌。
(三)加强市场营销。积极拓展竹鼠养殖户产品销售市场,解决养殖户后顾之忧。通过组建专业合作社培养市场经济人、建信息网络平台随时掌握市场动态,解决竹鼠养殖的市场销售问题。要充分发挥扩繁场的(规模场)的带动作用,建立稳定的种源基地和销售网络,突出以场带户的作用,建立“订单”养殖新模式。同时,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交流,提高养殖户技术饲养管理水平,降低养殖户生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