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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池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领导小组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池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领导小组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1〕2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确保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河池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 刚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吴家权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进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覃 赫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黄乃明 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

  刘自江 市审计局副局长

  梁 涛 市卫生局副局长

  韦振规 市法制办副主任

  罗华顺 市农机局副局长

  黄立江 河池保险协会副会长、秘书长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河池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相关工作,审定救助基金主管部门提出的重要议题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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