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全市抗旱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河政办发〔2011〕2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今年7月以来,我市降雨明显偏少,各县(市、区)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气象干旱,对人畜饮水、农业生产等造成了不利影响。为做好当前全市抗旱救灾工作,切实把旱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当前抗旱救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据市气象部门统计,今年7月至8月,我市各地累计雨量53.4~222.6毫米,比常年同期偏少6~8.7成,除都安县、大化县外,其余9个县(市、区)为气象站建站以来同期最少。全市平均降雨量128.7毫米,比历史同期偏少7.3成,偏少程度居1961年以来同期第一位。按气象干旱国家标准(综合气象干旱指数Ci)监测,截至2011年9月1日,我市东兰县、天峨县、巴马县出现特旱,宜州市、金城江区、凤山县出现重旱,环江县、罗城县、南丹县出现中旱,都安县、大化县出现轻旱。据初步统计,截至9月2日,全市除大化县外,其他10个县(市、区)92个乡(镇)63.84万人受旱,26848人、15494头大牲畜饮水困难,全市农作物受灾83.55万亩,成灾37.18万亩,绝收2.46万亩。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9月我市气候与常年同期相比月降雨量偏少2~4成,月平均气温偏高0.5℃左右,9月上旬全市气象干旱持续。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全市抗旱救灾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全面动员,全力推进抗旱救灾工作,切实把旱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当前抗旱救灾工作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突出重点,科学应对,扎实做好当前抗旱救灾工作。
(一)突出抓好人畜饮水保障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首保生活,对有水源的地方,要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确保正常供水;对没有水源的地方,要科学调度调节供水,千方百计增加抗旱水源,确保人畜用水。必要时要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动员机关、厂矿企业、部队为出现人畜饮水困难的地方送水,确保旱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用水。要抓好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特别是对留守老人、儿童、学校师生等要及时救助,切实解决好饮水问题,绝不允许出现非正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