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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外贸出口内贸流通口岸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1.积极支持、协助我市开展外贸进出口工作,积极提供优质服务。

  2.坚持改革创新,管理规范,主动热情为客户排忧解难,在服务对象中声誉良好。

  (六)口岸服务先进企业须具备的条件。

  1.服务意识强,工作积极主动,对待客户热情,注重维护梧州口岸良好形象。

  2.服务工作规范,办事讲效率,具有与时俱进和开拓创新精神,保证口岸外贸进出口安全畅通。

  3.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领导职工思想作风好,业务精通,在口岸服务对象单位中享有良好声誉。

  二、评选先进个人的条件

  (一)评选外贸出口工作先进个人的条件。

  1.为外贸出口做好服务工作,在对重点出口企业、重点出口产品、重点市场开展“三扶持”工作中成绩显著。

  2.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积极开拓国外市场,努力扩大外贸出口,在出口工作和出口服务工作中成绩显著。

  (二)评选内贸流通工作先进个人的条件。

  1.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发展商贸流通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务实的工作作风和过硬的业务能力,爱岗敬业,热情服务,善于为企业排忧解难。

  3.认真对企业进行监管,主动为企业经营出谋献策,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口岸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的条件。

  1.积极支持我市外贸出口工作,主动为梧州经济服务,积极推行口岸快速通关,热情为客户服务,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成绩显著的口岸联检部门单位的有关人员。

  2.在对重点出口企业、重点出口产品、重点市场开展“三扶持”工作中成绩显著。

  3.在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

  4.协作精神好,讲团结,重诚信,树立口岸服务良好形象。

  5.清正廉洁,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无收受贿赂行为,无吃、拿、卡、要现象,在口岸系统声誉良好。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名额。

  1.外贸出口工作先进单位4个,外贸出口先进企业8个,内贸流通先进单位5个,内贸流通先进企业8个,口岸工作先进单位5个,口岸服务先进企业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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