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危险化学品方面:一是加快推进城区内达不到安全防护距离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搬迁,逐步实现“生产上规模、管理上水平,安全有保障、企业进园区”的目标。苍梧、岑溪、藤县、蝶山、长洲等辖区要加快实施事故风险大、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进入化工集中区或退城进郊,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及社会公共安全。二是强制推行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新建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建设项目,必须装备完善的自动控制系统;现有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在2011年底前完成自动报警、自动泄压和紧急停车联锁自动控制改造。对未在规定限期内完成自动化控制改造的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暂扣直至吊销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是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预警机制。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必须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种类、数量、生产工艺(方式)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浓度等信息不间断的监测、显示和报警装置,必要时应配备组份监测、视频监控和紧急停车装置。通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和异常状态报警,逐步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动态监控预警机制。四是抓好汛期危险化学品防雷、防停电、防洪水、防丢失、防泄漏、防中毒“六防”安全措施的落实。要针对夏季气温高、湿度大的特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对遇水、受潮、受高温影响容易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的危险化学品,要实施重点监控,严防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运输泄漏事故。
(十)烟花爆竹方面:在继续进行资源整合和布局调整的基础上,一是积极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五化”(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集约化)改造。2011年9月底前,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完成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检查评估工作和改造提升计划的制订,充分利用目前生产淡季和高温季节停产的时机,实施改造提升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2012年底前,所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都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要在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推广应用烟花爆竹生产重点部位安全监控报警系统,实现从企业到县、市安全监管局联网实时监控。二是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环节监管。持续开展烟花爆竹企业反“三超一改”及反“三违”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违规使用氯酸盐生产烟花爆竹和烟花爆竹药物安全专项治理。三是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环节监管。严禁非法假冒和违规的烟花爆竹产品运入我市。四是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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