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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南京市2011年度上半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拨付申请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南京市2011年度上半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拨付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区商务局、开发区、产业集团、项目申报企业:
  江苏省2011年度上半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拨付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结合南京实际,通知如下:
  一、拨付申请的企业
  2010年度进出口额在4500万美元以下的市属外贸进出口企业
  二、拨付申请的项目
  1、20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已经实施的项目。
  2、项目内容符合《江苏省实施〈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细则(试行)》的规定。其中,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境外考察两大类支持方向今年暂不予支持。
  三、拨付申请的步骤
  1、网上注册。首次申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企业需在2011年7月31日之前,登录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站”(http://www.smeimdf.org),点击“在线注册”,完成网络系统注册(注册信息修改)工作,下载相关表格送交区商务局、开发区、产业集团审核。
  管理部门批准后,企业具备资金拨付申请的资质。
  2、网上提交拨付申请。取得资质的企业登录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站”,点击“在线申报”,提交网上资金拨付申请,输出打印“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管理部门登陆网站,点击“在线工作”,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审核。
  3、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企业将输出打印的“申请表” 及纸质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送交所属的区商务局、开发区、产业集团。
  区商务局、开发区、产业集团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对纸质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审核。
  四、拨付申请的时间
  企业网上提交拨付申请的时间:2011年8月1日-8月31日。
  区商务局、开发区、产业集团完成网上审核的截止时间:2011年9月7日。
  区商务局、开发区、产业集团将企业纸质申请材料报送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的截止时间:2011年9月9日。
  五、拨付申请的材料
  企业送交的纸质申请材料每一页需加盖本单位公章,财务凭据需另加盖财务章,按项目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报送至所属地的区商务局、开发区、产业集团。
  区商务局、开发区、产业集团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同意后将项目汇总表加盖商务局及财政局公章,正式行文,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一式二份。
  市直属企业申报资料一式二份报送至市商务局外贸处。
  六、拨付申请的要求
  1、2010年江苏省颁布了新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我市总体情况较好,但仍有部分申报单位存在对政策理解不到位、申报材料不全等问题,各级商务部门要加大宣传、指导的力度,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申报扶持资金,提高政策的覆盖面。
  2、申报企业要主动与区县商务部门取得联系,认真学习有关申报要求,熟悉申报程序,按照拨付申请材料清单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做到资料完整、手续齐全,及时充分的享受政府相关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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