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关于调整县城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的通知
(芷物价〔2011〕18号)
城区各燃气经营企业、各零售网点:
近期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上涨,国内液化石油气生产厂家出厂价格也相应上调,为及时反映石油液化气市场价格变化,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根据《湖南省民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管理办法》(湘价消[2007]46号)和怀化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城区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的通知》(怀市价[2011]120号)的规定,参照怀化市城区液化气销售价格水平,经研究决定,调整县城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调整后零售价格每公斤为8.58元,12公斤瓶装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为103元。对自愿要求送气到户的,经营单位可以加收送气安装服务费3元/瓶,到户零售价为106元/瓶。
各燃气企业必须加强对燃气销售网点价格的监督管理工作,各零售网点必须在店内的醒目位置将液化石油气规定的零售价格及重量公示清楚,并向广大市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好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调整后,我局将对各零售网点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擅自不执行规定销售价格或推迟执行时间的,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处罚,并对燃气企业按相关法规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