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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关于开展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情况问卷调查的通知

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关于开展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情况问卷调查的通知


各区县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调查队,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准确把握房地产市场的全年走势,了解房地产开发投资与销售发展趋势,国家统计局决定对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一次性调查。根据国家统计局国统字〔2011〕107号文件要求,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现将此次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重点房地产企业四季度经营情况、今年全年走势、对明年的预测以及政策建议等。主要包括:四季度投资情况,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价格情况,企业土地储备情况,企业资金状况,对全年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判断和对当前宏观调控政策的效果评价、政策建议等。

  二、调查范围

  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联网直报名录库中全部房地产开发企业,共305家。

  三、调查对象与调查方式

  调查对象为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或企业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调查方式是由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报网(www.3000.gov.cn)填报调查问卷。

  四、上报时间及上报方式

  调查问卷上报开始时间为2011年12月18日,上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4日17:00,各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上报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直接上报调查数据。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保证调查质量,按时完成调查任务。

  (二)各区县统计部门负责通知所属企业进行填报,负责对企业进行催报及问卷审核。

  (三)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本次调查问卷必须由各企业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如实填报企业情况,确保所反映的情况真实准确。如果企业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上报时间内无法登录网络填报,可提前填报纸质报表(见附件),由企业统计人员代为网上录入。

  附件: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情况调查方案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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