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北京高校后勤先进幼儿园
(1)被市教委评定为北京市一级一类幼儿园。
(2)近3年中被评为区、县级及以上先进集体(须证明材料)。
(3)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并能落实,管理科学规范,形成本园独特的管理特色。
(4)保教质量好,家长满意率高,社会信誉好(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重视安全工作,近两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5.北京高校后勤先进接待单位
(1)北京高校后勤先进接待单位(含招待所、宾馆、会议中心、培训中心、交流中心)
具有100个以上标准间的规模,能够满足接待100人以上的会议吃、住、行的基本条件,被评定为或具备二星级以上的基本条件。
具有两年及以上运行经历,年经营额在500万元以上。
最近两年被所在区、县评为先进单位(须证明材料)。
两年内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和刑事案件。
师生和社会对其管理和服务工作反映良好。
(2)北京高校后勤先进接待单位(含车队)
司机人均年运营收入高于10万元。车队年运营收入高于100万元。
近五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
近三年中有两年被评为区县年终交通安全工作先进车队(须证明材料)。
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有盈余。
服务工作优秀,两年内服务工作无严重失误或投诉。
(二)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物业、商贸、幼儿园、接待工作先进个人
1.道德品质良好,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强,遵守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勤于理论和业务学习,廉洁奉公。
2.模范履行工作职责,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工作勤奋,爱岗敬业,热爱师生,服务意识强,勇于开拓创新,业绩突出。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有突出业绩,受到师生的认可。
3.在本部门工作两年以上,所在岗位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管理、组织、协调能力,撰写过1-2篇与本岗位工作相关的论文或文字稿件。工作人员需具备较强的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推荐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推荐办法
1.各校在具有以上5种机构的情况下,根据评优条件,先进集体每校每种可推荐1个。接待部门与车队单独设置的,可各推荐1个。
2.先进个人每校每种可推荐1人,接待部门与车队单独设置的,可各推荐1人。
普通本专科学生和在学研究生数合计超过一万人的,每校每种可推荐2人。
3.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市教委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研究确定。
(二)推荐材料及上报时间要求
1.学校推荐的先进集体应填写《北京高校后勤先进党委、总支或支部推荐和审批表》、《北京高校后勤物业管理先进学校推荐和审批表》、《北京高校后勤商贸管理先进学校推荐和审批表》、《北京高校后勤先进幼儿园推荐和审批表》、《北京高校后勤先进接待单位推荐和审批表》一份,其中先进事迹文字1500字左右(可另附页)。
2.学校推荐的先进个人应填写《北京高校后勤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和审批表》、《北京高校后勤物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和审批表》、《北京高校后勤商贸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和审批表》、《北京高校后勤幼儿园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和审批表》、《北京高校后勤接待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和审批表》一份,其中先进事迹文字800字左右(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