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北京高校后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4.北京高校后勤先进幼儿园
  (1)被市教委评定为北京市一级一类幼儿园。
  (2)近3年中被评为区、县级及以上先进集体(须证明材料)。
  (3)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并能落实,管理科学规范,形成本园独特的管理特色。
  (4)保教质量好,家长满意率高,社会信誉好(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重视安全工作,近两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5.北京高校后勤先进接待单位
  (1)北京高校后勤先进接待单位(含招待所、宾馆、会议中心、培训中心、交流中心)
  具有100个以上标准间的规模,能够满足接待100人以上的会议吃、住、行的基本条件,被评定为或具备二星级以上的基本条件。
  具有两年及以上运行经历,年经营额在500万元以上。
  最近两年被所在区、县评为先进单位(须证明材料)。
  两年内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和刑事案件。
  师生和社会对其管理和服务工作反映良好。
  (2)北京高校后勤先进接待单位(含车队)
  司机人均年运营收入高于10万元。车队年运营收入高于100万元。
  近五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
  近三年中有两年被评为区县年终交通安全工作先进车队(须证明材料)。
  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有盈余。
  服务工作优秀,两年内服务工作无严重失误或投诉。
  (二)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物业、商贸、幼儿园、接待工作先进个人
  1.道德品质良好,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强,遵守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勤于理论和业务学习,廉洁奉公。
  2.模范履行工作职责,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工作勤奋,爱岗敬业,热爱师生,服务意识强,勇于开拓创新,业绩突出。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有突出业绩,受到师生的认可。
  3.在本部门工作两年以上,所在岗位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管理、组织、协调能力,撰写过1-2篇与本岗位工作相关的论文或文字稿件。工作人员需具备较强的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推荐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推荐办法
  1.各校在具有以上5种机构的情况下,根据评优条件,先进集体每校每种可推荐1个。接待部门与车队单独设置的,可各推荐1个。
  2.先进个人每校每种可推荐1人,接待部门与车队单独设置的,可各推荐1人。
  普通本专科学生和在学研究生数合计超过一万人的,每校每种可推荐2人。
  3.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市教委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研究确定。
  (二)推荐材料及上报时间要求
  1.学校推荐的先进集体应填写《北京高校后勤先进党委、总支或支部推荐和审批表》、《北京高校后勤物业管理先进学校推荐和审批表》、《北京高校后勤商贸管理先进学校推荐和审批表》、《北京高校后勤先进幼儿园推荐和审批表》、《北京高校后勤先进接待单位推荐和审批表》一份,其中先进事迹文字1500字左右(可另附页)。
  2.学校推荐的先进个人应填写《北京高校后勤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和审批表》、《北京高校后勤物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和审批表》、《北京高校后勤商贸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和审批表》、《北京高校后勤幼儿园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和审批表》、《北京高校后勤接待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和审批表》一份,其中先进事迹文字800字左右(可另附页)。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