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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4、做好跟踪了解工作。各区(县)人事劳动保障局要建立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了解机制。对在招聘现场初步达成意向的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要通过电话回访或实地调查等方式跟踪其实际签约情况。

  5、做好总结和统计工作。各区(县)人事劳动保障局要及时总结服务月活动情况,认真做好相关统计。请于2011年9月30日前将总结和活动统计表上报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职业介绍科。

  联 系 人:陈 磊

  联系电话:0991-4680619

  附件: 201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区(县)

工作内容

项目

数量

开展宣传

印发政策宣传品数

 

开展登记

总登记人数(截止9月30日)

 

其中2011届毕业生人数

 

困难毕业生人数

 

提供就业人才服务

提供职业指导人次

 

发布岗位信息数

 

提供就业推荐人次

 

提供免费档案托管人数

 

组织专场招聘会

专场招聘会次

 

提供岗位信息数

 

 

签订就业意向人数

 

组织就业见习

提供就业见习岗位数

 

参加就业见习人数

 

组织职业技能培训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

 

参加创业培训人数

 

开展就业援助

开展就业援助对象人数

 

实现就业人数

 

其中少数名族毕业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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