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任务
(一)县域卫生资源一体化配置
以县区为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医疗卫生服务实际需求,打破部门、行业和所有制界限,不拘于区域行政建制,科学制定区域卫生规划,优化配置卫生资源,调整布局结构,合理确定辖区县区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民营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和布局,明确功能定位。加快建立健全以县区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骨干、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县区级公立医院要成为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负责基本医疗服务及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并承担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信息收集和督导考核;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症、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辖区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
推进医疗卫生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统筹规划辖区内卫生资源配置,切实履行代表政府监管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能,对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统一规划、严格准入、加强监管,逐步取消医疗卫生机构行政级别。编制部门要会同卫生部门分类核定县域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功能、不同需求统筹调配使用,实行动态管理。
要坚持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支持、鼓励民营资本发展医疗服务。
(二)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一体化实施
推进县区级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的综合改革,使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改革上下联动、协调一致、整体推进。
全面推进县区级公立医院改革。县区医院是县域医疗服务体系的龙头,是公立医院改革的突破口,要以县区医院为重点,加强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要改革县区级医院的管理体制和监管机制,探索建立由卫生、发改、财政、人社、物价等政府部门和专家、职工代表参加的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完善院长的选拨任用制度,建立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科学的评价考核体系,落实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院长的监督和考核;要推进县区医院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全员聘用制,探索建立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工资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要改革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推进医药分开,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加大政府投入,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把公立医院纳入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管理;要大力加强县区级医院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县区级医院管理干部持证上岗制度和业务人员培训制度。要制定县区级医院专科发展规划,强化专科建设管理,加大临床骨干人才培养力度,制定倾斜政策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不断提高县区级医院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按照《大同市乡镇卫生院改革方案》,推进乡镇卫生院改革。重新核定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数量。每个乡镇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县城所在地不设中心卫生院。改革人事制度,核定人员编制。以县区为单位按照《关于调整各县区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核编,实行全员聘用,合同管理。改革分配制度,实施绩效考核。考核按照《大同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执行。落实乡镇卫生院补偿政策,建立稳定的补偿渠道和补偿方式,补偿办法及规定按照《大同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办法》执行。清理偿还乡镇卫生院的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