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按退休审批程序办事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审批企业职工退休的主管部门,在审批退休手续时一定要把好政策关。职工办理退休手续,首先必须由其所在企业报经主管部门同意(无主管部门的单位职工或个体从业者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审核),然后由企业主管部门报给经办该企业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再由企业进行公示,最后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正式审批。原中央行业统筹单位和直接参加自治区养老保险统筹的单位职工退休,由各行业省级主管部门、主管厅局审定汇总后送自治区社会保险局审核,然后由企业进行公示,最后由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审批。企业职工正常退休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特殊工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提前退休,由地、州、市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报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备案。凡破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一律由地、州、市社保经办机构复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定后报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审批。
今后,各地每半年应将新批准退休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向自治区劳动保障厅上报一次。
四、严格审查和掌握退休条件
办理职工退休手续前,必须对有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查。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要求提前退休的,由地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负责医疗诊断,并出具证明。再由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根据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作出鉴定结论。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1-4)级》)的,方可办理病退手续。虽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达不到病退年龄的工人,按退职办理。对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人,企业必须为其填写《企业工人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登记卡》,对特殊工种名称、在岗实际工作时间等情况进行如实登记。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累计满8年的,方可按规定年龄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