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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屏侗族自治县2007年秋季动物防疫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督导检查工作。
  10月1日至10月30日,集中开展督导检查行动。县畜牧兽医部门要组织开展防控工作督查,制定督查方案,健全督查制度,划分督查范围,明确责任分工,坚持深入基层,搞好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在秋防工作中,要继续坚持国务院确定的“地方各级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动物防疫工作总体要求;乡(镇)要继续负责组织发动、保密度,畜牧兽医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质量,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联动的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责任分明。

  (二)健全队伍,提高素质。按照省、地畜牧兽医部门要求,各乡(镇)要对村防疫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素质,积极提高工作能力,切实发挥基层动物防疫主力军作用。

  (三)经费到位,保障急需。消毒反应药品及器械由县兽防部门负责组织发放,在防疫过程中一旦发生免疫反应死亡,经乡(镇)兽医站核实后立即上报县畜牧局兽防站,并作好登记,兽防站接到报告后及时派人处理。

  (四)制定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防疫密度质量,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对各自所在的乡(镇)防疫工作实行包村、包组、包户,防疫注射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建立管理档案,完善质量跟踪,全县防疫工作做到“六不漏”,即:县不漏乡(镇),乡(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防疫登记齐全,防疫注射表做到“三签字”,即:包村人签字,注射人签字,村干部签字。

  五、联系各乡(镇)责任人及下派督查人员名单

  (1)联系各乡(镇)人员责任人:

  向木秋   联系朱家场镇

  柏先杰   联系亚鱼乡、田坪镇和大龙镇

  刘平章   联系平溪镇、新店乡

  (2)各乡(镇)督查人员:

  张 斌   负责田坪镇

  吴朝轩   负责大龙镇

  杨胜启   负责新店乡

  胡祥珍   负责朱家场镇

  黄忠群   负责亚鱼乡

  严纯进   负责平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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