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
处罚种类: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
四十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
四十二条
36、 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
处罚种类:吊销采矿许可证
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
四十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
四十二条
37、 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
四十二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
四十二条
38、 非法倒卖探矿权、采矿权牟利的
处罚种类: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
四十二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
四十二条
39、 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采矿许可证
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
四十四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
四十二条
40、 采矿权人不依法提交年度报告的;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吊销采矿许可证
法律依据:《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
十八条
41、采矿权人不按规定填报矿产资源统计基础表,虚报、瞒报、拒所、迟报矿产资源统计资料,拒绝接受检查、现场抽查或者弄虚作假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吊销采矿许可证
法律依据:(1)《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
十八条
(2)《矿产资料登记统计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3)《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第
十六条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42、破坏或者擅自移动矿区范围界桩或者地面标志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
十九条
43、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采矿许可证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
二十条
44、不按期缴纳采矿权使用费、价款,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
处罚种类:吊销采矿许可证
法律依据:《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
二十一条
45、不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处罚种类:吊销采矿许可证
法律依据:《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
二十二条
46、采矿权人被吊销采矿许可证的,自采矿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申请采矿权
处罚种类:其他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
二十四条
47、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工作的,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工作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
二十六条
48、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采或者试采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
二十七条
49、 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勘查许可证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
二十八条
50、不按规定备案、报告有关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已经领取勘查许可证的勘查项目,满6个月未开始施工,或者施工后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6个月,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勘查许可证
法律依据:《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
二十九条
51、不办理勘查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处罚种类:吊销勘查许可证法律依据:《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
三十条
52、不按期缴纳探矿权使用费、价款,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
处罚种类:吊销勘查许可证
法律依据:《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
三十一条
53、探矿权人被吊销勘查许可证的,自勘查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探矿权
处罚种类:其他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
三十三条
54、 未经审批管理机关批准,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法律依据:《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
十四条
55、 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将采矿权转给他人进行采矿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采矿许可证
法律依据:《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
十五条
56、 因开采设计、采掘计划的决策错误,造成资源损失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造成资源破坏损失的;矿山的开拓、采准及采矿工程未按照开采设计进行施工或者未建立严格的施工验收制度,造成资源破坏损失的;矿山企业未按照设计进行开采,任意丢掉矿体,造成资源破坏损失的;在采、选主要矿产的同时,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伴生矿产未进行合理综合回收或者对暂时不能综合回收利用的矿产未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造成资源破坏损失的;矿山企业对矿产储量的圈定开采,未以批准或者批准变动的计算矿产储量的工业指标为依据,造成资源破坏损失的;地下开采的中段(水平)或露天采矿场内没有未采完的保有矿产储量,未经地质测量机构检查验收和报销申请尚未批准之前,擅自废除坑道和其他工程,造成资源破坏损失的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产整顿;吊销采矿许可证
法律依据:《矿产资源监察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57、采矿权人未按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滞纳金的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采矿许可证
法律依据:《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第
十四条
58、采矿权人采取伪报矿种,隐匿产量、销售数量,或者伪报销售价格、实际开采回采率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矿产资源补偿费的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采矿许可证
法律依据:《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第
十五条
59、采矿权人在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时,未报送已采出的矿产品的矿种、产量、销售数量、销售价格和实际回采率等资料,征收机关责令限期报送,逾期不报送的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采矿许可证
法律依据:《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第
十六条
60、 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建立地理信息系统,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
四十条
61、 未经批准,在测绘活动中擅自采用国际坐标系统的;擅自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
四十一条
62、 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
四十二条
63、 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测绘活动的
处罚种类:吊销测绘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
四十二条
64、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的;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罚款;责令停止整顿或者降低资质等级;吊销测绘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
四十三条
65、测绘项目的发包单位将测绘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或者迫使测绘单位以低于测绘成本承包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
四十四条
66、 测绘单位将测绘项目违法转包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者降低资质等级;吊销测绘资质证书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
四十五条
67、 未取得测绘执业资格,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
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