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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优秀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四、组织领导
  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省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考核验收;各地要对照《关于加强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农工办〔2010〕3号)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原则、确保质量,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切实做好评选各项工作,努力提高我省农民工工作水平。
  五、工作步骤
  (一)11月底前,各地按照确定的评选条件和工作要求,将相关推荐材料上报省农民工办。各市要对所推荐的单位审核把关,并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先进性负责。
  (二)12月20日前,省农民工办对各市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定20个全省2011年度优秀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公示一周。
  (三)总结表彰。
  六、其他
  各市负责填写推荐表,将推荐表和书面材料于11月30日前报省农民工办,及时与省农民工办联系。
  附件:2011年度优秀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推荐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11年度优秀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推荐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介绍材料

(可加页)

 

市农民工办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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