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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八、大力开展就业援助活动
  努力拓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渠道。各级党委、政府要动员党员领导干部,实行每人帮一名困难毕业生就业的“一家一”活动,消除有毕业生家庭无毕业生就业的“零就业困难家庭”。
  九、进一步开放劳务市场,加大劳务输出
  各地要充分利用内地省区对口支援新疆的优势,组织有意愿的毕业生轻过培训后到区外就业,或组织到内地省区培训后回疆就业。要继续加强境外劳务输出工作,扩大对周边国家的劳务输出。
  十、加大教育结构调整力度,大力提高能力建设
  要鼓励、扶持和大力发展各类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就业服务为宗旨,调整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布局,深化院校内部教学改革,加强学科建设,调整专业设置,创新职业教育培训体制和机制;要整合优化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加大资金投入,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加快自治区工业、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等三大职教园区和实训基地建设,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手脑并用能力,不断满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
  十一、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努力转变就业观念
  各级政府和教育、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及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政府关于大宁专毕业主就业的方针政策,宣传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引导毕业生按市场需求自主就业。要大力宣传社会各方面关心帮助困难毕业生就业的好的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引导帮助家长和毕业生确立正确的择业和就业观念。
  十二、大力推行劳动预备制培训,增强初、高中毕业生的就业能力
  要认真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农村普通中学和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中举办分流职业技术教育班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初中、高中学生分流职业技术教育(简称“2+1”或“3+X”职教分流班),使部分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毕业时掌握3至2项农村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增强进城务工和返乡创业的就业能力。各地要将农村初中、高中学生职业技术教育分流班纳入劳动预备制培训管理。由学校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评估后认定为劳动预备制培训学校。加挂“劳动预备制培训学校”牌匾,当地政府可对实训设施建设、技能师资培训和实用教材开发等方面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各级党委、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对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调控力度,明确工作责任,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推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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