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1、“救助类别”指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人员、城(乡)低保人员、享受生活困难补助人员或城乡低收入人员;
2、“医疗保障类别”指公费医疗、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等;
3、“个人负担”指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不含自费部分;
4、此表一式两份,区县民政部门和街道(乡镇)各一份。
附件3:
XX区(县)民政局
不予救助决定书
文号
: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特困人员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有关问题通知》规定,我们对您
年
月
日提交的北京市城乡特困人员重大疾病救助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您的情况不符合救助条件,理由:
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区(县)人民政府或市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直接向XX区(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区(县)民政局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留档备查。
附件4:
送达回证
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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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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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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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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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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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签名 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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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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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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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如收件人不在时将文件交与其成年亲属、近邻或工作机关代收;收件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交其收发文件处签收。
2.代收者由代收人在收件栏内签名或盖章。
附件5:
北京市城乡特困人员重大疾病救助花名册
街道(乡镇)名称(盖章):
序号
| 申请人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户籍所在地
| 确诊医院
| 罹患重大
疾病名称
| 救助
类别
| 医疗
保障
类别
| 治疗费用支出情况(万元)
| 应享受重大
疾病救助
比例
| 应享受
重大疾病
救助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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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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