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收。在国家政策统一指导下,稳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收入水平,逐步建立机关津贴补贴正常增长机制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体系。研究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水平。逐步提高机关人员考核奖励标准,完善年度考核奖口径范围。及时调整计发公积金和提租补贴基数口径,适当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标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在加强绩效管理和考核的基础上,适时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标准。积极推行“阳光工资”制度,提高工资水平和工资透明度。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力度,强化对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收入的监督管理,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兼职兼薪管理。在坚持自力更生的基础上,争取国家对我省的支持,有效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水平。
5.区域增收。加快中心城市和重点开发区域发展,优化区域经济结构,努力打造区域经济增长极,带动区域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主要加快兰白都市经济圈、酒泉-嘉峪关地区和天水-关中经济区等有增长潜力的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有效带动周边以及全省居民收入增长。倾斜支持甘南、临夏和定西、陇南“两州两市”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扩大劳务转移范围,因地制宜促进创业就业,有效促进该区域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工业和农副产业比较集中的地区,要建立产业带动就业和促进劳务报酬动态增长的机制,努力使当地和周边地区的居民收入得到较快增长。
五、促进全省城乡居民增收的保障措施
实施好“十二五”城乡居民增收规划,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立足我省实际、顺应人民群众期待、破解发展难题、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根本举措,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发展惠及民生、以民生促进发展的重大实践。要强化本规划的实施,切实把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确保未来5年城乡居民收入显著增长。
(一)深化改革。
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健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加强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创新农村土地制度,完善土地征用制度,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利益。积极稳妥推进各类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改革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加强财税制度改革,推进税收负担公平,规范分配关系,改变财政收入与企业利润增速远远高于城乡居民收入增速的现状。贯彻落实国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