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特色文化产业创新工程
围绕文化资源的开发,立足传统民间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支持文化产业带、文化产业聚集区建设,实施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通过项目带动,加大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龙头企业培育、产业园区建设、投融资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的扶持力度,形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产业链完整、规模效益明显的文化产业园区,强化读者、丝路文化等特色品牌建设,实施一批新闻出版、精品剧目工程,大幅提升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水平。
四、商务服务业提升工程
积极支持商务服务企业规模化、连锁化经营,发展一批具有区域竞争力的咨询机构,壮大一批诚信规范、业务水平高的会计、广告、法律等服务机构。积极发展企业管理服务、信息咨询、农产品交易中介、职业中介等新兴行业。优化商务服务业发展环境,完善优惠政策,加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强化诚信建设,积极开发新的服务渠道和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
五、农村服务体系完善工程
加强农业信息服务网络和农资、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发展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强化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服务和动物疫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业服务现代化。推进服务业城乡一体化,完善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搭建培训服务平台,构筑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网络体系。深化农村金融业改革,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六、新兴服务业态培育工程
营造适宜的发展环境,完善创业投资机制,加强专业人才培养,选择一些市场需求潜力大、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行业,加大支持力度,积极培育发展服务业新业态,形成带动服务业跨越发展的新增长极。
七、循环经济服务示范培育工程
围绕实施《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国函〔2009〕150号),以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为重点,开展研发、设计、物流、储藏、使用、消费、环保、维修、保养等服务示范工程,探索建立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服务业体系。
八、发展服务业促就业工程
发挥服务业吸纳和新增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完善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协调机制、政策体系和监管措施。整合培训资源,依托现有机构和设施,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创业能力培训工程,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服务业就业市场和服务机构,不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维护劳动权益,显著增加就业容量。
九、品牌培育工程
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加强对名称、标识、版权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和保护,培育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和优势企业集团,鼓励和引导企业争创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和甘肃名牌。“十二五”期间,争创5个以上中国名牌产品,新增80-100个甘肃名牌产品,新增13个以上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到2015年,中国驰名商标达到50个以上、甘肃省著名商标达到700个以上。
十、服务业标准化工程
制定覆盖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商贸旅游、医疗卫生、交通运输、邮政通信等服务业的地方标准,加大服务业标准推行力度,有效提升服务业领域标准的覆盖率,引导全省服务业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服务。鼓励服务单位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深入推进服务企业标准化工作。“十二五”期间,争取发布和实施30项主体性服务地方标准,重点培育50个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