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抓紧推进餐厨废弃物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试点。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闵行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试点,确保如期完成并积极争取扩大试点范围。积极鼓励区县之间探索餐厨废弃物综合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合作机制。探索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节能减排政策相衔接的扶持机制的研究。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的监督检查,严禁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禽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绿化市容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质量技监局)
六、加强信息沟通和社会舆论监督
(十五)完善监管信息的交流和反馈机制。各区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掌握餐厨废弃油脂整治工作动态,及时收集信息,按时向市食安办报送,重要信息随时报送。对涉及其他地区、跨部门的信息,主动通报。同时,要及时开展评估总结,并将评估总结材料报送市食安办。(责任单位: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区县食安委)
(十六)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关注相关舆情,形成合力,迅速核查有关线索,并及时研判,认真回应社会关注。要积极探索新闻媒体与监管部门联合查处并跟踪监督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有关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重要案件的查处情况,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授权统一发布,防止负面炒作。(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食安办、市公安局,各监管部门)
七、加强宣传引导,减少餐厨废弃油脂产生
(十七)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引导。要大力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特别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市民百姓在饮食过程中健康消费和科学消费,减少餐厨废弃油脂产生,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健康意识和环保意识。餐饮企业有责任为消费者提供相应的服务帮助,以减少餐厨废弃油脂产生。(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政府新闻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
(十八)强化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要加强企业负责人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强化生产经营过程中食用油的索证索票、建立台帐意识,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量技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八、明确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和行政问责
(十九)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认真落实餐厨废弃油脂的申报制度、食用油的索证索票台帐管理制度等。坚决不销售使用假冒伪劣或来源不明食用油。对消费者投诉要立即处理,发现问题立即向监管部门报告。(责任单位:市质量技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十)建立区(县)长负责制。加强餐厨废弃油脂管理是城市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县)政府要建立落实餐厨废弃油脂管理区(县)长负责制和最严格的问责制,将责任落实到街(镇)、村(居)委,并纳入各地区考核范围。要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排查处置工作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同时,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提供线索,实行群防群治。(责任单位:各区县食安委)
(二十一)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搞好餐厨废弃油脂的监管。要实施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区域责任制、基层执法人员区域轮换制,并根据不同的工作特点,适时开展交叉执法、错时执法、飞行检查,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各相关部门要主动跨前一步,加强市与区县联动、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形成打击餐厨废弃油脂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质量技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