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各级政府的公共卫生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提高社会和公众对疾病防治规律的认识,加强公共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内涵建设,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公共卫生的良好氛围。
2.坚持聚焦热点,惠民利民。密切关注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公共卫生热点问题和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探索和推广经济、有效、适宜的疾病干预措施,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保障居民身心健康。
3.坚持科学引领,持续发展。结合上海国际化特大型城市的特征,围绕本市重大疾病预防与控制,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技术研究与攻关,打造符合特大型城市需求的学科人才队伍和技术平台,增强公共卫生体系的发展后劲。
4.坚持完善体制,提高效能。切实理顺公共卫生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公共卫生服务的不同特点,全面实施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建立科学的公共卫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效能,加强循证公共卫生决策。
(三)总体目标
贯彻国家、本市“十二五”卫生改革和发展规划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按照国家公共卫生服务的总体要求,瞄准国际最先进的公共卫生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以“均衡、协调、深化、完善”为主线,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提升公共卫生科技含量,使本市公共卫生服务的强项建设更强、更优,弱项建设更快、更实,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硬件和软件综合实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效率。到2013年末,基本实现疾病干预科学有效、健康管理自主普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质均等的目标,建成具有国际水平、体现上海特色、满足社会需求,与上海国际化特大型城市相匹配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以均衡发展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基础建设。对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和相关要求,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薄弱领域和环节的统筹规划和建设。重点建设和完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口腔病防治、眼病防治等薄弱领域基层防治网络,切实改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口腔病防治、眼病防治等基层公共卫生专业机构的设施条件,为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建成并启用市妇幼保健中心,完善妇幼保健机构发展和网络功能建设,实现妇幼机构、网络、功能重组的发展目标。完善公众健康教育场所规划建设,加快筹建上海市健康教育中心。改善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用房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