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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二五”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五、重点工程
  (一)物流园区建设工程。
  基本目标:建成物流收入过50亿元的物流园区2-3个,物流收入过10亿元的物流园区5个以上。
  主要任务:结合土地利用和城市总体规划,在物流枢纽城市、特色物流中心城市、地区性物流节点城市,规划建设一批用地节约、产业集聚、功能集成、经营集约的物流园区。依托港口和交通枢纽,建设枢纽型物流园区;依托产业优势和产业基础,建设产业基地型物流园区;依托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和专业批发市场,建设商贸流通型物流园区;结合中心城市传统运输、仓储、批发零售业转型提升,建设都市配送型物流园区;依托出口加工区,建设为进出口货物提供保税和监管服务的保税物流基地;依托空港,建设为航空及快递货物提供中转的空港物流基地。
  行动计划:按照有效整合物流资源,强化集约、集聚发展要求,重点建设长沙金霞、长沙空港、株洲石峰、湘潭九华、岳阳城陵矶港、郴州湘南国际、衡阳白沙洲、常德德山、怀化狮子岩、娄底湘中等10个省级重点物流园区,支持建设一批具有优势产业支撑和区域特色的物流园区。
  (二)物流业联动工程。
  基本目标:培育年物流收入过20亿元的物流联动企业2-3个,年物流收入过10亿元的物流联动企业8-10个,年物流收入过5亿元的物流联动企业20个以上。
  主要任务:针对省内不同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和产业特色,构建与区域内产业紧密配套的物流联动保障体系;加强与泛珠三角区域的物流交流与合作,促进区域内物流一体化搭建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联动互动交流平台,促进重点优势制造业物流业务分离外包,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支持大型专业化市场物流服务的整合,形成一体化物流服务体系,推动物流业与商贸业联动发展,大力推进物流业与农业产业化的融合,实现多业联动发展。
  行动计划:选择长株潭地区开展物流业与其他产业联动的试点,培育一批物流业与其他产业的多业联动示范企业。
  (三)商贸流通工程。
  基本目标:初步建立高效畅通、协调配套的现代商贸物流体系,形成城乡配送有效衔接,国内外市场相互贯通的商贸物流网络。培育10-15家物流收入过5亿元的商贸物流企业,建设5-10个商贸物流示范基地;规模以上连锁超市商品统一配送率达70%,农村“万村千乡”农家店商品统一配送率达到60%,农资连锁经营企业商品配送率达70%以上。
  主要任务:推动商贸企业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加强仓储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大力支持设立钢铁、有色金属、粮食等期货交割库,引导大型仓储场所退出城市主城区;鼓励农产品通过直销和配送形式实现产销对接,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加快经济落后地区商贸物流基础条件建设,大力提升商贸物流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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