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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移民局关于下达2010年度重庆市三峡库区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移民局关于下达2010年度重庆市三峡库区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渝经信投资〔2011〕161号)


有关库区区县经信委、财政局、移民局: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三峡库区承接产业转移有关政策的通知》(渝府〔2008〕51号)精神,进一步推动三峡库区承接产业转移,促进更多企业落户库区,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对各区县申报的2010年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组织有关行业专家进行了评审。经研究,对评审通过项目列入2010年度重庆市三峡库区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并给予资金补助支持(详见附件1、2、3、4),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各有关区县要督促并帮助企业做好项目建设实施,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环保、节能、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等有关规定,尤其是要抓好项目建设中及投产后的安全工作。各项目单位要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等规定,编制补助资金申请报告,完成项目核准或备案的手续,按照批准计划完成当年投资工作量,并按属地化原则及时报送统计部门,争取早日建成投产,发挥效益。

  二、竣工验收。项目建成后,补助资金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各区县经信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书面报送市经信委备案;补助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企业应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单项验收,并报市经信委组织项目综合验收。

  三、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将对本批项目进行督促检查、跟踪和绩效评价。

  附件:1.2010年度重庆市三峡库区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汇总表

  2.2010年度重庆市三峡库区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计划表

  3.2010年度重庆市三峡库区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机器设备搬迁运输项目)计划表

  4.2010年度移民培训就业基地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移民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1:
  2010年度重庆市三峡库区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汇总表

  单位:万元、个

序号

区县名称

淹没实物
  指标比例

2010年度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计划

三峡库区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及资金安排建议

备注

其中:1、淹没实物指标比例测算80%切块资金划分

2、20%统筹资金划分

合计

其中:1.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2.机器设备搬迁运输项目

 

项目个数

补助资金

项目个数

补助资金

项目个数

补助资金

合计

0.937

3000

2380

620

72

3000

29

1253

43

1747

 

1

巫山县

0.0563

124

124

0

5

124

0

0

5

124

余20万元纳为统筹

2

奉节县

0.097

348

248

100

7

348

0

0

7

348

 

3

云阳县

0.1258

362

322

40

10

362

5

268

5

94

 

4

万州区

0.2634

785

675

110

14

785

4

227

10

558

 

5

开 县

0.1268

518

325

193

16

518

8

297

8

221

 

6

忠 县

0.0764

206

196

10

7

206

3

38

4

168

 

7

丰都县

0.0709

182

182

0

3

182

3

182

0

0

 

8

涪陵区

0.1204

475

308

167

10

475

6

241

4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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