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食用油生产加工、经营和使用单位供应链条的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切断“地沟油”供应渠道;加强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标签标识监督管理,重点抓好散装食用油标签标识的规范和管理;鼓励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预包装食用油、定点采购食用油;制定完善利用餐厨废弃油脂生产生物柴油和工业油脂管理制度;制定完善饲料生产企业用油方面的管理制度。(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畜牧兽医部门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支持,积极探索食用油安全监管的有效机制和手段;要充分发挥基层政权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广泛引导和动员群众进行社会监督,形成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活动的强大态势。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餐厨废弃物管理县(市、区)长负责制和食用油质量安全行政领导负责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统筹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与责任分工,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确保监管出城下乡。要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对许可审查不严、打击整治不力、“地沟油”问题突出的地方,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责任,特别是对未能及时有效排查取缔非法制售窝点、企业的,要严肃倒查追究属地管理责任。对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强化部门协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通报、反馈和查处侦破联动机制。对跨区域侦办的“地沟油”案件,涉及到的县(市、区)、部门要全力协助,坚决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安机关要会同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环保、畜牧兽医等部门,抓紧研究细化监督管理、检验检测、线索摸排、案件侦办等工作措施,多管齐下,高效衔接,合力推进专项工作深入开展。
(四)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要健全舆情监测和引导机制,及时掌握、核查舆情热点线索,妥善回应社会关切;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宣传作用,大力宣传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先进地区和先进经验,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大力宣传优良食用油品牌和优秀企业,宣传普及食用油鉴别和科学食用知识,引导群众正确消费;要制定有奖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落实奖励资金和举报人保护措施,彻底铲除违法制售“地沟油”犯罪土壤。有关“地沟油”案件的侦办信息,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报公安部统一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