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化工行业能效对标阶段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注:化工行业相关产品(工序)指标界定范围及计算方法的依据为《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4-2008)、《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7-2007)、《电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3-2008)。

  附件3:
  企业能效对标活动综合基础状况表

项目

内  容

备注

主要产品单位能耗

是否完成国家限额标准指标(限定值或准入值)

能源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

是否设立节能管理专门机构

是否设立专职能源管理岗位

是否建立企业能源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

能源统计及上报

是否建立完备的能源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

是否按时编报各种能源统计报表,无迟报、虚报、漏报、瞒报现象

能效分析报告完成及编写情况

能源计量

能源计量器具是否达到 《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规定的国家标准

是否定期对计量器具检定、校准

节能措施

是否采用节能设备、技术

节能宣传、培训

是否定期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活动

是否定期组织主要耗能设备操作人员、能源统计、管理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