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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化工行业能效对标阶段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化工行业能效对标阶段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新经信环资〔2011〕469号)


自治区有关地州经贸委(经委),各化工企业:

  根据工信部《工信部关于开展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0〕594号)要求,为促进全疆化工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深入开展,我委决定组织对相关化工企业2011年度能效对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化工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由自治区石化行办牵头负责,自治区节能监察总队、相关地州经贸委配合。此次监督检查的范围是以无烟煤为原料的合成氨、烧碱、电石等三类产品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于2011年11月底前完成。

  二、各地、各化工企业要高度重视能效水平对标达标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方案,指派专人负责能效对标活动执行情况的摸底调查、数据汇总、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并于10月20日前报送联系人名单(附件1)。

  三、相关企业要提前做好对标阶段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对照《工信部关于开展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0〕594号)规定的内容进行自查,并以2010年能效现状为基础,对照检查201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填报企业能效对标完成情况表(附件2)、企业能效对标活动综合基础状况表(附件3),编制企业能效分析报告(附件4),现场检查将针对企业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展开。

  联 系 人:自治区石化行办行业处  吴凡

  联系电话:0991-5857408

  邮  箱:wolfaun@163.com

  附件:1、化工行业能效对标阶段性监督检查工作联系人回执表(略)

  2、企业能效对标完成情况表

  3、企业能效对标活动综合基础状况表

  4、企业能效分析报告

  5、监督检查企业名单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2:
  企业能效对标完成情况表
  (企业按产品不同进行选填)

  表2-1 以无烟煤为原料的合成氨能效对标完成情况表

指标名称

单位

能效标

杆指标

国家限额

标准指标

企业2010年实际完成指标

企业2011年上半年实际完成指标

企业2011年上半年指标与标杆指标对比差距(+-%)

企业2011年上半年指标与国家限额标准指标先进值对比差距(+-%)

备注

1

优质无烟块煤综合能耗

kgce/t

1420

限定值≤1900

准入值≤1500

先进值≤1500

2

型煤综合能耗

kgce/t

1650

限定值≤2200

准入值≤1800

先进值≤1800

3

原料煤耗

(优质无烟块煤)

kgce/t

1180

4

原料煤耗(型煤)

kgce/t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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