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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意见

  (五)建立奖惩约束机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尽快制定实施全市供热系统能耗和公共建筑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制度,对供热企业供热能耗和公共建筑能耗实行在线动态监测。对供热计量改革、供热系统节能技改和建筑节能改造成绩突出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敞开口供热、无节制用煤的供热企业,要督促其限期整改,依法处罚直至吊销供热经营许可;对浪费能源严重、拒不进行节能改造的公共建筑用能大户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必要时依法处罚其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潘强副市长为组长,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相互配合,切实落实各自职责,力争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十二五”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任务。各区(市)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组织做好辖区内的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二)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市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在全市通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要与各区(市)政府签订《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目标责任书》,每年对供热计量改革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进行考核。对未按照计划进度完成预定任务目标、资金使用违规的,追缴其上年度下达的专项资金、核减或停止下达其本年度专项资金。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基本知识,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深入地宣传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宣传上级有关法规政策,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营造推进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枣庄市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枣庄市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潘 强 (副市长)

  副组长:张 杰 (市住建局局长)

  杨晓黎 (市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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