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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市(州、地)及其以下开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指导意见

  二要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为新制度提供有效法律保障。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一件新生事物,目前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等对这项改革提供的法律支持不够,需要进一步修改或制订有关法律法规。市(州、地)应重点规范一些程序性的制度和后续环节的制度。
  三要建立财政管理信息等软件系统,为新制度提供强大技术支撑。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与现代科学技术(包括计算机技术、软件技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等)的运用相匹配,继续沿用传统手工操作的做法是行不通的。各市(州、地)必须按照省上的统一规范标准和建立完善管理先进、操作方便、安全可靠的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建立的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库管理操作系统。具体有: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系统、收入管理系统、国库现金管理系统、国库收入总分类账系统、债务管理系统等。同时,还要协调银行建立和完善现代化银行支付系统和银行清算系统。
  四要建立财政国库执行机构,为新制度提供组织保证。从国际惯例和今后工作发展的需要分析,在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有必要在财政国库管理部门设立专门支付执行机构,具体从事资金支付、会计核算、监督检查等项业务。为此,各市(州、地)在开展这项改革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地建立相应的支付执行机构,承担相应的支付职能,确保改革试点的顺利进行。
  五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和用款单位的监督,财政内部的监督制约,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以及对代理银行的监督,保障新制度的正常运行。
  六注意研究和正确处理各种关系,努力确保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目标的实现
  新型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作为公共财政管理功能框架,是当前乃至今后财政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和主要趋势。因此,各市(州、地)财政部门必须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树立科学理财的新思路,跳出与公共财政管理改革不相适应的旧框框和旧模式,注意研究和解决好各种矛盾,积极稳妥地按照中央和省上确定的模式和总体部署开展和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
  一要处理好财力困难与推动改革的关系,把改革作为解决财政困难的动力抓紧抓好。目前,由于我省大部分地县经济基础落后,缺乏主体财源,财政收入增量有限,存在着财力水平与供给需求的矛盾,但是这并不影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相反,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更能提高财政管理的水平,达到增收节支的效果。各市(州、地)必须合理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不能以财力不足为由推迟或延缓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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