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惩戒。
1.考核不合格的区(县级市)政府、市级土地执法共同责任职能部门和单位,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区(县级市),市政府除予以通报批评外,还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指标扣减与奖励相对应,具体安排如下:
(1)荔湾区、海珠区、黄埔区、天河区为第一组别,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扣减与年度指标奖励总额20%等量的指标;
(2)萝岗区、南沙区为第二组别,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扣减与年度指标奖励总额20%等量的指标;
(3)番禺区、白云区、花都区为第三组别,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扣减与年度指标奖励总额30%等量的指标;
(4)从化市、增城市为第四组别,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扣减与年度指标奖励总额30%等量的指标。
3.国土房管部门对考核中发现的重大、典型违法用地案件以及其他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实行挂牌督办,发出督办函(附件6),并以适当方式曝光违法用地所在镇(街)。
4.经考核,考核对象存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的,其相关责任人员应根据《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08〕25号)、《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办〔2009〕6号)以及《
广州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市政府令第8号)等规定予以责任追究;被问责人员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一年内不得提拔;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一)各区(县级市)政府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属地政府责任,将土地执法作为本辖区行政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镇(街)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
(二)各区(县级市)政府可参照本办法,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细化对镇(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落实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实施奖惩。
(三)各区(县级市)政府应建立倒查机制,对本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典型违法用地案件以及其他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市国土房管局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奖励指标,专项用于落实土地执法共同责任考核工作的奖励。
(五)对市国土房管局的考核根据上级国土部门的相关检查、考核确定。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_____年上半年广州市_____(区、县级市)政府落实土地执法共同责任量化考评表
2._____年上半年广州市_____(镇、街)政府落实土地执法共同责任量化考评表
3._____年度广州市_____(区、县级市)政府落实土地执法共同责任量化考评表
4._____年度广州市_____(镇、街)政府落实土地执法共同责任量化考评表
5._____年(上半年/年度)(广州市、_____区、县级市)政府职能部门和单位落实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工作量化考评表
6.督办函
附件1
_____年上半年广州市_____(区、县级市)政府落实土地执法共同责任量化考评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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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考核内容 ┃分值 ┃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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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上半年新增违法用地面积是否超过上半年新增 ┃10 ┃ 不超过上半年违法用地限制性指标的,得1 0 ┃ ┃ ┃
┃ ┃ ┃违法用地限制性指标(上半年新增违法用地限制性 ┃ ┃ ┃ ┃ ┃
┃ ┃ ┃指标为年度限制性指标的1/2。区、县级市政府年 ┃ ┃ ┃ ┃ ┃
┃ 1 ┃限制性指标 ┃ ┃ ┃ ┃ ┃ ┃
┃ ┃ ┃度新增违法用地限制性指标为市政府与各区、县级 ┃ ┃分;超标的,得0分。 ┃ ┃ ┃
┃ ┃ ┃市政府签订的年度土地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中防控 ┃ ┃ ┃ ┃ ┃
┃ ┃ ┃整改违法用地目标责任确定的指标数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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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区(县级市)政府对区以下违法用地制止无 ┃ ┃ ┃ ┃ ┃
┃ ┃ ┃效、不予整改,违法用地上已建成一层以上建 ┃ ┃ 以区以下违法用地面积为基数,按拆除面积比 ┃ ┃ ┃
┃ ┃ ┃ (构)筑物的,是否在接到镇(街)或相关职能部 ┃20 ┃例计分,全部拆除得20分。 ┃ ┃ ┃
┃2 ┃制止拆除 ┃ ┃ ┃ ┃ ┃ ┃
┃ ┃ ┃门的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镇(街)政 ┃ ┃ ┃ ┃ ┃
┃ ┃ ┃府、国土房管、域管、公安、工商、供水、供电等 ┃ ┃ ┃ ┃ ┃
┃ ┃ ┃部门和单位,拆除违法建(构)筑物。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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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垃圾、堆放物 ┃ 拆除违法建(构)筑物的,是否在10个工作 ┃5 ┃ 按区以下违法用地拆除宗数或面积为基数,以 ┃ ┃ ┃
┃ ┃ 清除 ┃日内清除建筑垃圾或清除违法用地上的堆放物品。 ┃ ┃完成比例计分;全部清除,得5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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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后,是否在20个工作 ┃10 ┃ 按区以下违法用地宗数或面积为基数,以完成 ┃ ┃ ┃
┃4 ┃复耕复绿 ┃ ┃ ┃ ┃ ┃ ┃
┃ ┃ ┃日内完成平整场地、复耕复绿工作。 ┃ ┃比例计分;全部完成,得10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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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是否有效推进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用地 ┃ ┃ ┃ ┃ ┃
┃5 ┃用地报批 ┃报批工作,重点工程项目用地报批资料是否完备, ┃5 ┃ 按用地报批案件宗数计算,按完成比例计分; ┃ ┃ ┃
┃ ┃ ┃ ┃ ┃全部上报市国土房管局的,得5分。 ┃ ┃ ┃
┃ ┃ ┃并已上报到市国土房管局。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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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上报的本辖区违法用地及查处整改数据等是否 ┃10 ┃ 上报数据真实、准确,无弄虚作假行为,得10 ┃ ┃ ┃
┃6 ┃数据上报 ┃ ┃ ┃ ┃ ┃ ┃
┃ ┃ ┃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 ┃分;否则,得0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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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考核内容 ┃分值 ┃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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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违法用地整改的镇(街), ┃ ┃ 区(县级市)国土房管部门及时将相关镇 ┃ ┃ ┃
┃ ┃ ┃区(县级市)国土房管部门是否及时将相关镇 ┃ ┃ (街)未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区(县级市)监察部门┃ ┃ ┃
┃ ┃ ┃ (街)未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区(县级市)监察部门 ┃ 10 ┃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区(县级市)监察部门 ┃ ┃ ┃
┃ 7 ┃ 实施问责 ┃ ┃ ┃ ┃ ┃ ┃
┃ ┃ ┃ (5分);区(县级市)监察部门是否在接到国土房 ┃ ┃在接到国土房管部门的报告后及时启动问责,按规 ┃ ┃ ┃
┃ ┃ ┃管部门的报告后及时启动问责,按规定追究相关责 ┃ ┃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 ┃ ┃
┃ ┃ ┃任人的责任(5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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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本辖区在一定时段内发现并上报的违法用地宗 ┃ ┃ ┃ ┃ ┃
┃ 8 ┃ 违法用地 ┃数和面积,与同时段内卫星图片(由市国土房管局 ┃5 ┃ 上报量不到卫片核查量的50%(只要宗数或 ┃ ┃ ┃
┃ ┃ 发现率 ┃提供)核查的违法用地宗数和面积比较,上报量与 ┃ ┃面积其中之一不达标),得0分;否则,得5分。 ┃ ┃ ┃
┃ ┃ ┃卫片核查量差距是否悬殊。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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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防控 ┃ 是否按时完成上一级政府或职能部门下达的防 ┃5 ┃ 按完成比例计分;全部完成,得5分。 ┃ ┃ ┃
┃ ┃ 整改率 ┃控整改违法用地任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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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本辖区是否出现被上级政府或职能部门函告督 ┃ ┃ ┃ ┃ ┃
┃ 10 ┃ 挂牌督办 ┃办整治违法用地或挂牌督办案件,是否在督办期限 ┃5 ┃ 没有出现的,得5分。出现后,按期整改得3 ┃ ┃ ┃
┃ ┃ ┃ ┃ ┃分;否则,得0分。 ┃ ┃ ┃
┃ ┃ ┃内完成整改。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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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是否开展查处整治违法用地的宣传、教育工 ┃5 ┃ 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的,得5分;否则,得0 ┃ ┃ ┃
┃11 ┃宣传教育 ┃ ┃ ┃ ┃ ┃ ┃
┃ ┃ ┃作,是否按要求曝光典型案件等。 ┃ ┃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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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违法用地 ┃ 市国土房管局自购卫片执法检查中,本辖区的 ┃10 ┃ 辖区内有1个镇(街)区以下违法用地量排名 ┃ ┃ ┃
┃ ┃ ┃ ┃ ┃进入全市前1 0名的,扣2分;有2个镇(街)进 ┃ ┃ ┃
┃ ┃ 排序 ┃镇(街)区以下违法用地量排名是否靠前。 ┃ ┃入前1 0名的,扣4分;如此类推,扣完为止;没 ┃ ┃ ┃
┃ ┃ ┃ ┃ ┃有镇(街)进入前10名的,得10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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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1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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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定等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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